《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照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 1967年8月22日
英國駐華代辦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要求英國代辦處立即把下列事項轉告英國政府。
香港英國當局對香港愛國新聞事業和愛國新聞工作者進行一系列瘋狂的政治迫害,已經達到了極為嚴重的程度。
兩個多月來,香港英國當局以非法綁架的手段,無理逮捕了新華社香港分社記者薛平、陳鳳英、陳德穆、羅玉和;「文匯報」記者劉桂平、黃一溜;「大公報」記者譚思俊、羅向榮、王寧;「新晚報」記者梁麗儀、鄺寶文;「香港商報」記者陳子峰;「晶報」記者吳在城;「經濟導報」記者許雲程。八月九日,香港英國當局又橫蠻無理地非法逮捕了「香港夜報」社長胡棣周,「田豐日報」社長潘懷偉、督印人陳艷娟,南昌印務公司董事長、「香港商報」督印人李少雄和該公司經理翟暖輝。八月十七日,香港英國當局竟悍然勒令「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停刊。並且對「大公報」、「晶報」以及承印愛國報紙的南昌印務公司和香港報業印刷公司提出了非法訴訟。八月十九日,香港英國當局又出動武裝警察和特務,襲擊「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並非法逮捕三報工作人員三十四人。
香港英國當局血腥鎮壓港九愛國同胞的滔天罪行,引起全中國人民的憤慨。港九愛國報紙和愛國記者如實報導,揭露這些法西斯暴行完全是正義的,是他們的神聖職責。香港英國當局對他們恨得要命,怕得要死,竟然羅幟各種莫須有的罪名,對他們進行了種種野蠻的政治迫害,企圖扼殺愛國輿論,壓制正義和真理的聲音,這只能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徹底暴露英國政府極端醜惡的法西斯帝國主義的猙獰面目。
中國政府再一次向英國政府提出最緊急、最強烈的抗議,並且嚴正聲明,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對「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的停刊令,無罪釋放上述十九名香港愛國新聞工作者和三十四人工作人員,撤銷對「大公報」、「晶報」以及南昌印務公司和香港報業印刷公司的非法訴訟,恢復上述各報紙及印刷公司的正常業務。否則英國政府必須對此承擔一切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