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 |
* | 二百餘名警察鎮壓集結在新蒲崗香港人造膠花廠外的工人及前來慰問的學生,並拘捕三十多人。又扣留趕到警署查詢被捕者情況的樹膠工會馮金水主席及代表。隨後控告馮主席是「暴動」現場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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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6日
5月6日,下午四時三刻,警察預先將大有街邊停泊之貨車驅走,廠方在稍後時間有兩輛大貨車前來出貨。貨車停泊在花廠之後巷,
廠內工人於是將貨匣搬上去。這時約有一百名工人自廠外湧入後巷,制止出貨,但廠中工人卻大力推出,
一時之間貨匣如「波」在人堆上空搓來搓去,秩序漸亂。這時廠外工人蕭劍輝突稱被某管工拳擊胸部,
群情馬上鼓噪。在場警方馬上以無線電話向上峰報吿。
下午五時,九龍東區高級警司谷巴,會同黃大仙警署副警司摩士,先領廿二人抵達現場。然後通過翻譯, 向工人喊話,呼籲勞方派出代表接洽。不久,工人代表到場與谷巴商談。警方意見謂,目前爭持之重點有二: 其一,工人投訴被管工毆打——此事應循正式手續解決,警方先帶訊管工,後傳傷者及目擊證人,傷者則須驗傷。 其二,是廠方出貨, 依照法例規定,在此情況下廠方有權繼續其經商之一切合法行動,工人阻止出貨或入貨, 實在於例不合。工人方面亦提出兩項條件; (甲)要警察用手銬扣押管工; (乙)堅決不准廠方出貨——因廠方是有意拖延勞方之合法「調解性之接觸」,勞方代表屢擬商談,均受阻隔。 此時有工人高呼口號指責當局昨日在同一地方包庇一名冒牌記者離場,警方馬上解釋:在此事件中,並無包庇任何一方面之人士,譬如,目前即未對工人採取任何不友善之態度。至此,谷巴着工人等考慮片刻,警察退出後巷。谷巴警司撤出不久,管工孔標被廠外工人困住,尋且糾纏,警察乃進入人群中調解,這時,糾纏狀態擴大。有人乘亂在後邊之咖啡檔搬鐵摺椅擲入人群中,致使更亂,而且引致流血。五時卅五分,「防暴連」在連長、高級督察根寧咸率領下到場。防暴隊先將大有街鄰近的街 道封閉,然後防暴隊照隊型推進,衝入後巷現場。糾纏之中,有十七人被捕。警察因受包圍,曾使用警棍。在混亂中,有工人受傷流血,另一人被警察由後巷拖着過馬路。在若干被捕人士中有高呼「毛主席萬歲」 者,有大叫打倒資本主義打倒港英政府者,有的頸部及右腕雖然被握惟仍高呼語錄及高舉「紅色寶書」者, 情況空前激動而且混亂。被押者已經押上警車,但數百小童及成人則仍麕集在防暴隊防線以外,列陣鼓噪。在鼓噪聲中,大有街一帶之工廠高樓有人自上空擲下秤碼(鐵鑄物件)、玻璃瓶、鐵罐等物,向防暴隊襲擊。防暴隊於是分成兩縱隊單列,槍嘴向上,以擴音器勸諭。廠方貨車進後巷上貨完畢後,爵祿街之防暴隊乃轉身後撤。剛一轉身,群眾遂以石子、拖鞋擲擊警隊。防暴隊迫得翻身再推進,將此等人群向黃大仙方面驅散。自七時後,防暴隊兩次擬撤離現場均無法抽身。及八時,防暴隊一批再增援,再次驅散人群,八時二十分,防暴隊全部撤離,留下大批警探在場。在廠門仍聚着很多人在看大字報,情況已趨寧靜。 香港《明報》1967年5月7日
5月6日,「事發後,港九樹膠塑膠業總工會主席及該廠工人代表於昨晚八時許前往黃大仙警署,抗議警方插手勞資糾紛,血腥鎮壓工人,不料竟遭警方無理拘押。樹膠塑膠業總工會以代表遲遲未返,曾多次打電話到黃大仙警署質詢,該署負責人竟諉稱未見工會代表到達。至深夜十二時,工會主席經多次抗議後始能在警署致電工會,據稱一直遭到警方無理拘押,截至發稿時止,工會代表三人仍未釋出。」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7日
5月6日,新蒲崗出事了。當日下午四時許,警察先行把停泊在大有街的貨車驅走,稍後有兩輛貨車駛至人造花廠出貨,守候在廠外的100多位工友以工潮尚未解決制止搬貨。這時九龍東區高級警司伊令和率領20多名警察到場,同工人代表談判,雙方僵持。紛擾中,警方出動200多名防暴隊,先行把大有街鄰近的爵祿街、三祝街、七寶街、雙喜街、八達街一帶封鎖,然後列隊衝向香港人造花廠的後巷,見人就打,有人被打得頭破血流,有人被拉着雙腿倒拖出馬路予以拘捕,警方共拘捕了 18名工人帶返警署。 當警察控制了半個新蒲崗之後,停泊在附近的人造花廠貨車十一輛立即駛過來裝貨、拉走。可是,當防暴隊準備撤走時,大有街一帶的工廠大廈的工人紛紛饗以瓶子和硬物,因為工人們對警察毫無好感。警察立即散開佈陣,並高呼「樓上閂窗」。局面平穩了,警察要收隊了,馬上又出現「高空擲物」。如此對峙了將近一個小時,到晚上八時許,全部警察始能撤走。 這是新蒲崗的第一次血案,從整個事件的發展來看都是有組織、有計劃的。不過警方可能沒有估計到民間的反映那麼強烈。 由於有18位工友被捕,膠業工會主席馮金水由兩位工友陪同下去黃大仙警署查詢情況,不料竟遭逮捕,他們跟在新蒲岗被捕的18位工 友同被控以非法集會、恐嚇、毆打、行為不檢等八項罪名,其實他們三個人事發時都不在現場。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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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 * | 樹膠塑膠業總工會發表聲明,提出四項要求:1.立即釋放工會主席、工人代表及被捕的工人及同胞;2.嚴懲兇手及賠償工人一切損失;3.切實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保證今後不得發生同樣事件;4.尊重工人基本權益,保證今後不得干預勞資糾紛。聲明並稱,為實現要求鬥爭到底,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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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7日
5月7日,港九樹膠塑膠業總工會舉行聲討大會,就「港英插手香港人造膠花廠勞資糾紛,血腥鎮壓工人和愛國同胞事」發表嚴正聲明。 聲明中稱,「港英警察當局,在本月6日下午,對香港人造花廠勞資糾纷,橫加干預,突然出動二百多名武裝警員、『防暴隊』,揮舞警棍、手鐐、卡賓槍及催淚彈等,對我愛國工人及愛國同胞,進行法西斯瘋狂鎮壓,將約廿名工人毆傷後再押往黃大仙警署,事後本會主席馮金水暨該廠工人代表歐陽進強、吳炳明等前往該區警署抗議交涉,竟被橫加逮捕,直到現在還在被扣留中。對於港英警方武裝鎮壓愛國工人同胞,無理拘捕工會代表及工人代表的血腥暴行,我們一致提出嚴重的抗議。」 聲明最後稱:「我們嚴正聲明,我們工會的正當權益必須維護,我們工人的人身安全必須保障,我們工人在勞資糾紛中的應有權益不容侵犯。 我們堅持要求:(一)立即釋放前往警署交涉的工會主席、工人代表及所有被捕的愛國工人和愛國同胞;(二)嚴懲兇手及賠償我們工人的一切損失;(三)切實保障工人人身安全,保證今後不得發生同樣的鎮壓迫害工人事件;(四)尊重工人基本權益,保證今後不得干預勞資糾紛。我們全體樹膠塑膠工人進一步圑結起來,為實現我們工人這些要求而鬥爭到底,不達目的,誓不罷休!」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8日
本月6日,在新蒲崗大有街香港人造花廠騷動事件中被捕的十七人及後來在黃大仙警署拘捕之四人合共廿一人,今晨在北九龍裁判署提控。港府新聞處稱:該等在新蒲崗被捕之廿一人,經已被控非法集會,仍在拘留中,他們將於今晨在北九龍裁判署過堂。昨稍後時間可靠消息來源説:被拘之廿一人,警方准予缴保外出。惟廿一人不願繳保。 故仍羈留在九龍總部。 香港《明報》1967年5月8日
5月7日,膠業工會和工聯會分別派出代表去警務處,抗議警方干預勞資纠紛,並且質問:膠業工會主席去警署交涉為甚麼被拘捕? 警方的答覆是:「在當時的環境下,是可以不講理由將他們拘捕的。」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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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 * | 《文匯報》發表社論,題為「堅決支持抗暴鬥爭」。 |
* | 工聯會發表聲明:誓為膠業工人鬥爭後盾。 | |
* | 樹膠塑膠業總工會召開緊急會議,成立反迫害鬥爭委員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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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8日
5月8日,港九工會聯合會晚上召開全體理事會議,會上一致抗議港英警察當 局對香港人造花廠勞資糾紛橫加干預,「一手炮製了鎮壓愛國工人的血腥暴行」。
會議並通過由工聯會代表港九各業工人發表聲明。又,港九樹膠塑膠業總工會晚上緊急召開擴大理事會議,決定成立「港九樹膠塑膠業總工會反迫害鬥爭委員會」。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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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 * | 香港新華社舉行大會,聲討港府鎮壓、支持人造花廠工人鬥爭。 |
* | 人造花廠工人在廠前張貼大字報,要求港府釋放被捕工人。 | |
* | 南豐紗廠工人舉行反迫害大會,支持人造花廠工人鬥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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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9日
5月9日,新華社香港分社的職工們下午舉行了「聲討港英暴行支援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大會」,「職工們無比憤怒地強烈抗議港英當局有計劃、有預謀、有組織的製造一連串鎮壓工人和愛國同胞的法西斯暴行」,「職工們一致表示堅決支持港九工會聯合會8日發表的聲明,堅決支持港九樹膠塑膠業總工會的嚴正聲明和四項要求。堅決支持九龍城砦中國同胞的四項要求。」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10日
5月9日下午,筆者去膠業工會了解情況,原來人造花廠工友準備再出動。十多年來,工人遭到警方的暴力鎮壓之後都是偃旗息鼓,另外尋找解決辦法。 再次出動在工廠外圍布置糾察線可説是破天荒第一次。我聽到了,不由得心頭一震。 下午五時,近百名工友出現在新蒲崗香港人造花廠外面,他們一到步就在工廠的外牆貼上好幾十張大字報,內容有的是抗議港英暴行,有的是毛主席語錄, 把工廠的外牆都貼滿了。然後圍攏在工廠後巷朗讀毛主席語錄和唱革命歌曲,頓時整個新蒲崗工業區都沸騰起來,通衢大道都站滿了人群。港英於五時五十分派出兩車警察到來監視, 不過工人們於六時就撤退了。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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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 | * | 十餘單位集會,聲討港府「血腥鎮壓」。 |
* | 社會上開始自發為支援人造花廠工人捐款。 | |
5月11日 | * | 港府出動「防暴隊」六百餘人在人造花廠外武力鎮壓集結的工人及前來慰問的工人及學生,發射了大量催淚彈和七寸長木彈,拘捕127人,傷百多人,當晚東九龍實施宵禁,事件擴大。 |
* | 《文匯報》發表短評,題為「血債必須償還」。 | |
* | 《文匯報》刊登兩版「毛主席關於反迫害的指示」的摘錄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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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1日
5月11日,午後新蒲崗大有街香港膠花廠工潮現場發生大騷動,防暴隊與左翼工人、學生及大數量之群眾對峙凡六小時,其間警察發放五十三發催淚彈,七十發木彈,拘捕一百二十七人,十二警官在執行職務中受傷,群眾受傷者十一人。晚上曾有人在東頭村放火,消防員救火途中被襲。警察直升機一直巡邏上空。其間曾出動啹喀兵增援。經過凡六小時之混亂後,下午九時卅分,北九龍局部地區宵禁,惟不影響機場交通。
十二時後,新蒲崗大有街人造花廠近百工友又聚於該廠後巷大念毛語錄,呼口號及貼大字報,且有不少單位代表及學生前往進行慰問。而該段馬路經常擠塞着逾千名群眾圍觀。至下午三時卅五分,當逾百警員開到現場在大有街兩端列隊後向人造花廠處推進時,圍觀之人群開始疏散,時為數約五十名前往進行慰問的學生及一些群眾由該廠後巷衝出,迎面與警隊接近,人群高呼口號並出言指責該警隊,後該警隊轉身向爵祿街方面退,時在八遠街方面的防暴隊向人群壓來,人群便轉身向壓來之防暴隊,後雙方在該廠對開之一段大有街站定成對峙之勢,人群中的學生站在前面結成人牆,高呼口號並指責警方,要警方立即將被捕之工友釋放。警方用擴音器勸諭未果,防暴隊竪起警吿牌亦無效,防暴隊便面對人群前地面發射數發木彈並向人群衝去,時人群四散奔逃,有足部中木彈者在紛亂中紛吿倒地,人群中有人急忙將傷者扶起逃走,有人被捕。防暴隊再發射木彈驅散人群。惟其時兩旁大廈高處不斷有人發生叫罵聲並將硬物擲下襲擊警員。至八時後,警方才控制整個新蒲岗工業區並將黃大仙及東頭村徙置區通往新蒲崗之路口封閉。 香港《明報》1967年5月12日
5月11日,這是另一個有歷史意義的日子,這一天港英在新蒲崗炮製第二次血案,結果引起更大的反擊,連綿不絕的騷動由此產生。 必須指出,當日的反抗者並非都是左派群眾,相當部分是新蒲崗的工人和徙置區的貧民,是被統治者對港英高壓政策的反彈。 當日中午十二時,花廠的工友第三次出現在新蒲崗,前來慰問打氣者絡驛不絕。香港人造花廠的正門面向大有街,慰問的群眾都聚集在後巷,該處頗為寬闊。每當一批慰問者出現時,立即響起一片掌聲,高呼口號、朗讀毛主席語錄、唱革命歌曲,激發起一次又一次高潮,圍觀的群眾逾千人。 下午三時半,港英悍然動手,它出動200多名防暴隊堵住大有街兩頭,然後向前推進。有一批正在進行慰問工作、為數約50名的青少年學生聞訊從後巷衝出大有街,他們手扣着手列成人牆昂首闊步迎向頭戴鋼盔、全副武裝的防暴隊,這批警察被氣勢洶洶的青少年所嚇倒,向南退回爵祿街。這時由北方操過來的另一隊防暴隊已越過八達街壓了過來,這隊青少年一個向後轉,迎向這隊防暴隊,雙方就在香港人造花廠前的一段大有街站定成對峙之勢。港英警察向着距離僅十多呎、手無寸鐵的青少年發射木彈槍多發,一位年約15歲的女學生中彈倒地,她的同學上前救護,伊令和着令幾個防暴隊衝過來毆打進行搶救工作的學生。在連串砰然槍聲中,圍觀的群眾紛紛後退。警察在控制了大有街之後,一隊防暴隊操向人造花廠後巷,當時花廠工友跟部分慰問者在一起,警方着令他們散去,這批工友冷靜地整理隊伍,列隊撤退。花廠工友撤走之後,警方立即調來一車便衣,把貼在牆上的標語、大字報撕下,用水沖洗。 為甚麼港英悍然使用暴力鎮壓呢?真正的原因大家心知肚明,但是港英要向公眾交代,新聞處發佈的消息説,下午一時警方接報説有人在膠花廠前集結,隨後接廠方報吿説有人搖動鐵門,一隊警察曾往勸止但不果。這幾句説話是警察動手的原因。首先是所謂搖動鐵門問題,工潮以来,花廠工友都是守候在後巷,該廠的後門是上下移動的捲閘,小貓兒走過也會將之碰響那一種。警察動手前,這道鐵門從來沒有被人搖動過,亦沒有警察到來勸止,港英新聞處在撒謊,因為當天下午筆者一直守候在現場,我的位置就在後巷。 上述的事情僅僅是序幕,更嚴重的衝突發生在四時半以後。 且説在花廠工友撤退之後,大有街一帶圍觀的群眾達2,000多人,絕大部分是普羅大眾,他們看到警察耀武揚威就反感,警察越是炫耀武力,圍觀的人就越多;警察在前面動粗,他們就在後面叫罵;警察別轉臉,冷不防就有磚頭石塊從圍觀的人群後面飛擲過來。打從下午三時半大隊警察進駐新蒲崗開始,他們就捱了不少石塊。四時二十分,花廠外的大字報洗刷完畢,本來應該撤退的警察回過頭來卻被用來對付群眾,連續多天的騷動由此引發。 防暴隊以大有街與八達街的交界處為中心點,列起兩個方陣沿着大有街分別向南、北兩路壓過去,然後分開隊伍,掃蕩六合街、七寶街、雙喜街等橫街,見人就打,一時狼突豕奔,和平的群眾遭殃。但是當防暴隊停止進攻時,群眾又恢復聚集,與警察對峙,此時突然有玻璃瓶、鐵砝碼等自髙空擲下,防暴隊急忙擎槍指向上方並高叫: 「樓上閂窗!」但是效果甚微。 警方的手法是集結隊伍,列成方陣,一聲令下,防暴隊就衝前毆打、拘捕,以兩三名警察對付一個人。他們打人、捕人並不是有一定的目標,反正衝上前去,走避不及者就遭殃了。當日有個姓王的小販,收檔後與妻子在肉食公司出來,二人行至爵祿街混在人潮中,適巧防暴隊衝過來,王某被手到拿來,揹着兒子的妻子上前説明是路過,警察充耳不聞,把他押上警車,王某的妻子嚎啕大哭,高呼:冤枉。 至於我們這批在現場採訪的左派記者,警察亦不輕易放過,雖然他們不敢明目張膽地擊破我們的頭顱,但是總會做些小動作,最簡單的辦法是用他們手上的籐牌借勢撞擊我們的頭、手或身體,好幾個同事都中了招。但是,電影攝影師蔣仕、黃阿林就不那麼幸運了,他們竟被警察抓了去。 蔣、黃二人是清水灣電影製片廠的資深攝影師,早一天晚上,他們二人來報社取經,了解如何拍攝紀錄片,因為他們沒有見過這些場面。我介紹了一些採訪經驗和注意事項。但是當天下午,我看到他們兩人拍攝時十分勇猛,好幾次衝到馬路中間去爭取鏡頭,當然也很矚目,於是成為警方的獵物。他們兩人當天被扣留並控以「非法集會」,這個控罪真是個「偉大的發明」。後來有多位左派記者、多次在採訪現場被捕,都是被扣上這個罪名的。 新蒲崗的地方不大,但是,警察不走、群眾就起哄,警察又不敢貿然撤走,紛紛擾擾地拖到晚上。晚上八時工廠工人下班以後就會出現更多的人群,為此警方增派200多名警察到場增援。但是鼓噪的群眾並沒有因為被驅趕而分頭回家,他們退到新蒲崗對面的黃大仙和東頭村,人數增至3,000人。他們隔着馬路跟警察對峙,該處有一條寬闊的污水渠形成天然的屏障,騷動的範圍擴大到上述兩個徙置區去。 警方無法控制局勢,於是徵召輔警,同時派出啹喀兵協防,並宣佈北九龍局部地區宵禁,時間由晚上九時半至翌晨五時半。 這是一場典型的警民對峙,在長達六個小時的騷動中,只有警察打人,至於12名受傷的警察大都是被高空擲物或石頭所擊中,而且在事件中,群眾只是針對警察,沒有損壞交通標誌,沒有焚燒汽車,更沒有搗毁商店,這種現象是歷次騷動所無。統計當日警方發射催淚彈53發、木彈70發,拘捕127人(六成以上是在八時後拘捕的)。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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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 * | 「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成立,向港府提出四項要求:1.立即停止血腥鎮壓,保證今後不再發生同樣鎮壓事件;2.立即釋放被捕的工人、學生和同胞;3.嚴懲兇手,賠償一切損失;4.港英當局必須賠禮認罪。 |
* | 警方鎮壓區域,由新蒲崗擴大至黃大仙及東頭村,群眾對立情緒更高。 | |
* | 香港新華社派代表到港督府抗議。 | |
* | 香港中華總商會發表聲明,抗議暴行。 | |
* | 澳門群眾到英領事館抗議。 | |
* | 文匯報發表社論,題為「嚴重警告戴麟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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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2日
5月12日,下午六時後宵禁,在此之前兩句鐘乃最動亂之時刻。下午四時,人群三千聚於大成街尾三新區鼎足之間兩英畝幅員離路面三丈高的曠地,由於地形有利,人群有恃無恐以敵意之行動對付警方。四時正,群眾三十人走下東頭村道放火燒了一公共巴士總站,另一組群眾走入黃大仙徙置事務處辦事處放火並將其捣毀。四時零五分,英軍進入彩虹道增援,此際核心地區外圍已經封鎖。近五時,停泊於東頭村道一輛九巴被人放火燒毁,有私家車被推翻。五時許,警方佔領曠地作為制高點。在上述之騷動區中,警隊動用一千人次以上,有三十部大小警車,發放無數催淚彈,更有不同隸屬之三架飛機在上空。 另外,水警上岸,輔警及學警亦有出動入列陣之中。騷動中被警察拘捕 人數為一百六十六名。其中包括整日迄下午五時止被拘捕五十四人在內。三人被送醫院。
香港《明報》1967年5月13日
5月12日,港九工會聯合會召開全體理事緊急會議,「會上理事們認為,既然敵人在升級,我們也要把反迫害鬥爭升級。會議上一致通過:立即組成『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並建議港九各界組成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會上又一致通過四項嚴正要求:(一)立即停止血腥鎮壓,保證今後不再發生同樣鎮壓事件;(二)立即釋放被捕的中國工人、學生和同胞;(三)嚴懲兇手, 賠償一切損失;(四)港英當局必須賠禮認罪。」 同日,據《文匯報》稱,「新華社香港分社職工們昨天派出五名代表前往『港督府』,就新華社香港分社記者司徒強5月11日在九龍新蒲人造花廠附近進行正當採訪活動時被港英警察無理毆打事,向港英『總督』戴麟趾提出最嚴重的抗議。」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13日
5月12日,宵禁之後駐守在新蒲崗的警察並沒有撤退。上午九 時,還增派200名,新蒲崗街頭幾乎是五步一崗、十步一哨。正如歷次騷動一樣,大隊武裝警察的出現會招致群眾的反感。上午十一時, 一批群眾在爵祿街和崇齡街集結,大部分是失學、待業的15-16歲的青少年,他們辱罵警察、發出鼓噪。中午十二時工廠放工,街頭的人群就更多,鼓噪聲此伏彼起,警方開始驅散群眾,趁機毆打拘捕,場面混亂,商店紛紛關門,新蒲崗區頓成死市。 11、12、13一連三天新蒲崗都有騷動,而且蔓延到東頭村、黃大仙、橫頭磡、老虎岩和九龍城鬧市。連續三晚都要實施宵禁。連續 三天的騷動,警察逮捕了許多人,不少人受傷,其中不乏青少年。…… 5月12日宵禁期間,港英警察還闖下瀰天大禍,當晚警察槍殺了一名青少年。死者叫陳廣生,又名陳永祥,13歲,理髮店學徒,住觀塘。5月12日晚被發現倒臥在黃大仙第一座二樓的走廊,頭部受傷, 延至翌日不治逝世,死亡原因是被木彈擊中頭部。防暴隊使用的木彈槍亦稱防暴槍,其木彈長六吋,直徑約一吋,外漆紅色,兩頭圓形,發射時作螺旋式前進,有效射程為50碼。它的主要作用是射擊腳部, 被擊中部位淤黑甚至骨折,近距離而擊中頭部可致命。死者原籍江西省,他的父親原是國民黨的軍人,已去世。當日英文《星報》將之選作頭條,斗大的標題是 「KMT SON DIED」。陳廣生是這次事件中的第一個死難者,但他不是左派群眾,他只是對港英的統治不滿,並以青少年的單純表達出來。遇難時他身處二樓,顯見防暴隊是近距離向上開槍擊中他的頭部而致命的。這是赤裸裸的謀殺!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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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 * | 警方再擴大鎮壓範圍。 |
* | 各界響應工聯會緊急號召,組成二十多個反迫害鬥爭委員會。 | |
* | 中新社及《經濟導報》派代表到港督府抗議。 | |
* | 《文匯報》短評:「暴行升級 反迫害也要升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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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3日
5月13日,《新晚報》報道,左派人士13日紛紛派出代表前往港督府讀毛語錄向港督戴麟趾遞交「抗議書」,分批前往港督府遞交抗議書的計有中南銀行、新華銀行、《文匯報》、《新晚報》、清水灣片場的職工代表。
同日,新蒲崗騷動事件,進入第三天,情勢愈來愈見擴大,騷動且已擴展至九龍城衙前圍道鬧市和啓德機場對面太子道地段。由新蒲崗以至黃大仙、東頭村、橫頭磡、老虎岩一帶地區,均集結大量群眾,和警方對抗,警方每到一個地方,也施放大量催淚彈驅散群眾,始進行拘捕。由晨至暮,警方疲於奔命,出動大量防暴隊、衝鋒隊、水警、便衣警探、後備警察、學警,進入住宅樓宇拘捕騷動者,仍未能將各區控制。 同日,澳門左翼群眾,繼續在英國駐澳門領事館及其附設機構前示威,大唱「革命歌曲」及朗誦毛語錄。下午十二時三刻,英領事艾安時曾被群眾所包圍, 被令朗讀毛語錄。一名學生向艾安時遞過一本英文本的毛語錄,迫他唸出其中五段,有「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 「帝國主義和各國反動派都是紙老虎……」等,艾氏被迫朗讀時,其他群眾亦高聲唸出,稍後艾氏即安然離開。 香港《明報》1967年5月14日
騷動事件三日來統計,拘捕人數共289人(其中11日127人,12日107人,13日55人),受傷人數共46人 (其中警察30人),發射木彈207枚(其中11日70枚,12日104枚,13日 23枚),發射催淚彈347發(其中11日53發,12日228發,13日66發)。 香港《華僑日報》196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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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 * | 「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警告:港英膽敢勾結美蔣將迫害升級,文鬥武鬥長鬥短鬥都奉陪到底。 |
* | 各界紛組鬥委會,數量超過四十個。 | |
* | 《文匯報》發表社論,題為「聯合起來反對港英迫害」,副題:「支持港九工會聯合會的重要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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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4日
5月14日,今天晚上再沒有宵禁,由於一切正常,
當局已停止了通宵廣播。
香港《明報》196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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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 * | 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並向英國提「最緊急、最強烈抗議」,宣佈:誓為香港胞強大後盾。 提出五項要求:1.立即接受香港中國工人和居民的全部正當要求;2.立即停止一切法西斯措施;3.立即釋放全體被捕人員;4.懲辦這一血腥暴行的兇手,向受害者道歉,並賠償一切損失;5.保證不再發生類此事件。 |
* |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題為「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文章讚揚抗暴同胞是「毛澤東思想教導出來的祖國好兒女」,並謂決不允許港英當局迫害近在咫尺的香港愛國同胞。 | |
* | 廣州「革命造反派」發通電,「最強烈抗議」港府血腥暴行。 | |
* | 《大公報》記者楊祖坤、黃澤在新蒲崗採訪,被便衣警察圍毆受傷。 | |
* | 各界鬥委會數量增至八十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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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5日
5月15日清晨,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召見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面交中國外交部今日的聲明,
「最緊急、最強烈抗議香港英國當局對中國工人和居民的法西斯暴行」。
聲明稱:
1967年5月6日下午,香港新蒲岗人造塑膠花工廠中國工人,為反對資方加強剝削,進行了鬥爭。 香港英國當局包庇資方,壓制工人,竟然出動了二百餘名武裝警察和「防暴隊」,對該廠工人和其他中國居民, 進行了血腥鎮壓,當天毆傷多人,拘捕二十一人。 事後,又對前往香港警署抗議的樹膠塑膠工會主席和工人代表,進行了拘捕。11日下午, 香港英國當局再度出動大批武裝軍警和「防暴隊」千餘人,連續多次使用警棍、防暴槍、 催淚彈,並且開來軍車和直升飛機,對赤手空拳的工人、各界代表和青年學生進行更大規模的血腥鎮壓, 逮捕了很多人(包括電影攝影師、記者等)。12日以後,香港英國當局還繼續大量逮捕示威群眾, 截至14日晨已達四百餘人。目前,事態還在繼績發展和擴大。 聲明最後稱: 中國政府莊嚴宣告:中國政府和七億中國人民堅決支持香港中國同胞的英勇、正義的鬥爭,並且堅決做他們的強大後盾。 中國政府嚴正要求英國政府責成香港英國當局: 立即接受香港中國工人和居民的全部正當要求: 立即停止一切法西斯措施; 即釋放全體被捕人員(包括工人、記者、攝影師等); 懲辦這一血腥暴行的兇手,向受害者道歉,並賠償一切損失; 保證不再發生此類事件。 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必須立即無條件地接受中國政府的上述嚴正要求。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決心把這場鬥爭進行到底。 如果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一意孤行,那麼一切嚴重後果必須由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承擔。 《人民日報》1967年5月15日
5月15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的評論員文章。文章稱, 「毛主席説:『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香港英國當局的血腥鎮壓,只能表明它的虛弱, 絕對嚇不倒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香港愛國同胞。他們在英國軍警的武力鎮壓面前,不畏強暴,高舉《毛主席語錄》, 高呼『毛主席萬歲!』高聲朗誦『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 他們表現了中國人民的大無畏氣概。他們是毛澤東思想教導出來的祖國好兒女。」 文章最後稱,「 我外交部發表的聲明中已經嚴正指出:『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決心把這場鬥爭進行到底。』 如果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不懸崖勒馬,繼續倒行逆施,是決不會有好下場的。」 《人民日報》1967年5月15日
5月15日,港府新聞處下午六時二十八分發表消息稱,港督戴麟趾爵士於今日下午發表了一項聲明,全文如下: 大多數市民都已經從報紙及廣播電台獲悉:英國駐北京代辦已 經接獲有關過去數日來本港所發生事件的抗議。 該項抗議書將警察行動描述為「迫害」及「鎮壓」,並且提到「在香港的敵視中國的種種措施。」 我深信許多人都渴望知道,香港政府對於這項抗議書將會怎樣 答覆。我們所能夠説的只是, 這項抗議係向英國政府在北京的代表提出,因此必須由倫敦的英國政府答覆,這點也許會使他們失望。不過,情勢如此, 在本港對之發表意見,是於事無補的。 但是我認為我應該複述有關維持和平與秩序方面,我們曾向市 民提出的保證。 這些保證包括勞工處長的保證.即警察絕不捲入勞資糾纷,並 且只有在法律受破壞時,執行它的規定。 這些保證也包括同日所提出的保證,就是政府的政策,和向來一樣,是為了全體的利益,盡量以公正不偏不倚的方式維護法律: 此一政策並無改變,政府在勞資糾纷中不偏袒任何一方的政策,也沒有改變。 我認為我重述這些保證,是無需加以解釋。雖然這些保證並不 是對於我所提及的抗議書的評論。我重述這些保證, 是因為我確信維持和平與秩序,是本港絕大多數居民最懇切的願望。 香港《明報》1967年5月16日
5月15日中國外交部就新蒲崗兩次血腥鎮壓事件發表聲明。…… 當日日間,北京群眾在英國代辦處前面遊行示威, 廣州則在晚上舉行四萬人集會和示威,支持香港同胞抗暴,《人民日報》同時發表 評論員文章《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 當日正是港英審訊新蒲崗被捕同胞的日子,包括5月6日和5月 11日兩批,數達百人,法庭內擠滿了聽審的家屬。 當法官進入法庭時,書記官高喊一聲:「Court !」聽審者全部不起立,並高聲朗誦毛主席語錄。法官無奈, 押至下午審訊。中午過後,警方加派人力把守住南九龍裁判署的大門,只許部分聽審者進庭。當審訊至電影攝影師黃阿林、 蔣仕兩人(同被控吿「非法集會」),法官耍了一個花招,他以證據不足,判黃阿林無罪釋放,而蔣仕則要押後兩天再訊。 蔣仕當即高呼「抗議!」他説他是與黃阿林同一時間、同一地點、在同樣的情況下被捕的,為甚麼還要把他扣押? (兩天後法官以證據不足,蔣 仕獲判無罪釋放。)他的夫人、電影導演任意之當庭展示刊登我國外交部聲明的《文匯報》號外, 憤怒地要法官立即放人!聽審的家属們高聲呼應,被拒於庭外的數百群眾則列着隊伍朗讀毛主席語錄,遙作聲援。…… 港督戴麟趾當天黃昏發表一個聲明。他説,對中國政府的聲明只 能由英國政府答覆。他只強調「維持安寧和秩序」。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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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 | * | 「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宣佈成立,提出四項要求:1.立即停止一切非法的逮捕、審訊、判罪、毒打、刑罰等鎮壓行動;2.立即宣佈無罪釋放所有被捕的同胞;3.嚴懲這一血腥暴行的兇手、向受害者道歉,並賠償其一切損失;4.保證不再發生類此事件。 |
* | 北京四十萬人大示威,衝擊英國代辦處。 | |
* | 廣州亦有群眾示威。 | |
* | 十二批代表到港督府提抗議書,港督戴麟趾拒見。。 | |
* | 「港九工人反迫害鬥爭委員會」發表聲明,號召工人作好準備,展開新的鬥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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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6日
5月16日,北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廣播稱:「首都四十多萬革命群眾,今天從凌晨到深夜繼續湧向英國駐華代辦處門前,最強烈抗議香港英國當局鎮壓我國同胞的法西斯暴行,堅決支持我國外交部聲明,誓作香港愛國同胞的強大後盾。」「在英國駐華代辦處工作的九十多名中國職工懷着無比憤怒的心情走出英國代辦處,參加首都群眾示威遊行行列。他們向英國代辦處遞交抗議書,但是英國代辦處竟然橫蠻拒絕接受中國職工的抗議書。英帝國主義者的卑劣態度激起了中國職工的強烈憤慨。他們在英國代辦處門口,齊聲朗讀毛主席語錄『下定決心,不怕犧牲,排除萬難,去爭取勝利。』不斷振臂高呼『打倒英帝國主義!』中國職工堅持鬥爭達四個多小時,終於迫使英帝國主義者派出代表狼狽地接受中國職工的抗議書。」「首都憤怒的示威遊行隊伍從早到晚絡繹不斷的通過英國駐華代辦處門口。示威群眾嚴正地警吿香港英國當局,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中國人民決不是好欺負的!血債要用血來還!我們決不允許英國當局恣意迫害近在咫尺的香港愛國同胞。香港英國當局必須立即接受香港中國工人和居民的全部正當要求;立即停止一切法西斯措施;立即釋放全部被捕人員;懲辦這次血腥暴行的兇手;向受害者道歉;賠償一切損失並保證不再發生類似事件。」5月17日,北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廣播稱:「三天來,首都已經有一百萬革命群眾先後來到 英國駐中國代辦處示威。」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17日,18日
5月16日,港九各界同胞代表一百多人上午十時在工人倶樂部召開會議,「憤怒地聲討港英當局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迫害香港中國同胞的法西斯暴行!最堅決擁護我國外交部對英國政府及港英當局提出的最緊急、最強烈的抗議和五項要求,擁護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的四項要求。港九各界同胞響應港九各業工人反對廹害鬥爭委員會的號召,即席組成港九各界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 委員一百零二人。接着委員會便即通過反對港英當局法西斯迫害的抗議書, 推出楊光、費彝民、謝鴻惠、黄建立、黃燕芳、胡九、劉謙、伍宜、郭潻海、鄧全、廖一原、陳紘、任意之、潘德聲、王寬誠、湯秉達、黄富榮等十七名代表,向港督府提交抗議書。 港《文匯報》1967年5月17日
5月16日,左翼分子的火頭,今日由工廠區轉移到鬥市南九龍裁判署,法庭內外緊張了一天,手持語錄襟掛毛章的群眾, 一早就擁塞在南九龍第一法庭走廊,致法官無法審案,下午時千名群眾包圍法庭外面高叫口號,警方在法庭附近出動了防暴隊戒備,直升機兩度在高空監視群眾的活動;幸警方採取忍讓態度,情勢沒有發生惡化。 上午,又有兩批左派人士前往督憲府遞交「抗議書」。「首批於上午十時十五分,清水灣片廠、長城製片廠單位代表九人,乘坐一輛九人車到達督憲府,由副官接見,代表先將一份抗議書送給副官,當時副官用右手接過抗議書,但代表指副官不當,應雙手接。副官不予理會,一手取去。代表要求將被捕之攝影師釋放。十時四十五分,該批人士大唸毛語錄後離去。」 香港《明報》196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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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 | * | 北京百萬群眾示威、廣州十萬群眾示威,紅衛兵表示隨時開赴前線、深圳各界開會聲討港府暴行,支持香港同胞抗暴。 |
* | 全國總工會來電,支持香港工人。 | |
* | 北京新華社電港府,抗議毆打記者。 | |
* | 港督府前日來集滿各界代表,因戴麟趾拒見,代表在大門外抗議。 | |
* | 太古船塢工人張貼刊有中國外交部聲明的《文匯報》於車間內,被一英籍職員撕下,工人將其圍在車間「怒審」六小時,最後該英籍職員被迫簽下認錯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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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7日
5月17日,左翼分子包圍南九龍裁判署,「由於吸引數千來自各街道的人群滋事,使油蔴地鬧市區發生大騷動,數以千計的暴徒四處縱火、燒車、破壞交通燈及標誌,並用汽水樽、石頭向警員投擲,暴動的情況在午後逐漸擴大旺角、深水埗及尖沙咀,騷動中心的店鋪紛紛關門,數百防暴隊驅散滋事暴徒時,曾發射多次催淚彈。」「騷亂情況最嚴重時,警方與佐敦道各街道的群眾相互對峙,防暴隊有如捉迷藏,大隊人馬空群湧至,暴徒又呼嘯散去,防暴隊在中午十二時前,一度控制彌敦道騷亂中心。當防暴隊撤守後,群眾便向油蔴地各小街搗亂,局勢在中午十二時更加惡化。」
港府於下午五時二十分發出宵禁令:「今晚七時半至明晨四時,九龍西南區將實施宵禁。宵禁期間,如發現有任何人在上述宵禁區街道,將被拘捕而予以起訴。此次宵禁僅限於局部地區。它包括北至界限街、東至鐵路線,南至柯斯甸道,西至海濱。」由於騷動深夜又擴展到深水埗區,因此臨時將宵禁區擴大,午夜之前,深港線渡海小輪停航。據十一時二十分宵禁通吿:「為幫助保持九龍區的和平,從午夜起宵禁區將擴展至界限街以北包括深水埗區在內。這附加的宵禁區將擴展至界限街以北,東以鐵路線為界直到海邊,西至荔枝角灣。北部界線將由鐵路向西劃一條線連接近荔枝角遊樂場的青山道。宵禁時間至明晨四時。」 香港《明報》1967年5月18日
5月17日,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楊光等十七名代表,上午十一時同抵「港督府」向戴麟趾抗議,遞交「反對港英迫害港九中國同胞的抗議書」。十七名代表在「港督府」大門外,責成戴麟趾出來接受抗議書,但是由於戴麟趾根本沒有誠意解決問題,拒絕出見,經卅五分鐘鬥爭後,楊光等對代表戴麟趾出來接見的副官哈里遜表示強烈的抗議,並當場聲明要在明日上午十一時再到「港督府」遞抗議書,叫戴麟趾必須等候着。 香港《大公報》1967年5月18日
5月17日上午十一時,各界鬥委的17位代表去到港督府,但是連日來許多行業的代表紛紛前去抗議,經過一番「疲勞轟炸」之後, 港督府已是重門深鎖,軍警雲集。各界代表到達後被拒於大門鐵閘之外,港督的副官隔着大門同他們交談。副官拒絕讓代表們進入府邸,副官説他可以安排另一名高級官員接見,這個「高級官員」就是輔政司,不過要代表們去輔政司署。戴麟趾拒絕接見各界代表,説明港英當局一貫敵视新中國,敵視共產黨,所以他不屑於接見香港的左派群眾代表,那麽戴麟趾所吹噓的「維持安寧與秩序」何從達致? 戴麟趾的拒見就是把雙方的關係擺到極端的對立,據此可以解釋當天下午發生在油麻地的騷動。 是日九龍兩個裁判署繼續審理在新蒲崗拘捕的群眾,兩個法庭都塞滿了聽審的家屬,前往聲援的群眾不得其門而入者甚眾,尤以南九龍裁判處為然。這一天,加士居道到處是人流,連彌敦道平安大廈也站滿了觀看熱鬧者,一隊隊警察間中來到驅趕則惹起陣陣噓聲。少數便衣混在人群中,群眾與警察之間的敵意越來越濃。中午時分,有個青年在北海街被警察阻擋前進,爭拗間青年被毆打,群眾聞訊趕往支援,產生磨擦,警察悍然開槍,於是觸發起騷動。從南京街到甘肅街這一段短短的路程,警察頻頻發射木彈和催淚彈,有的催淚彈甚至打上民居。下午三時,防暴隊增援,進行犁庭掃穴式的掃蕩,人群則退向旺角,於是騷動蔓延開去。下午五時半,港英宣佈宵禁令,範圍包括油麻地、旺角、深水埗和荔枝角。是日,警方拘捕了 46人。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33
事件見證 - 陳炳基 事情已過去了40餘年,但亞基對當年的事依然感到歷歷在目,猶如昨天發生的情境,他神氣凜然地表示:「對於當年作為中國人第一次大鬧英國在香港殖民統治下的法庭,我感到值得回味、自豪;更可以坦蕩地告訴我們的後代。我們長期在英帝國殖民高壓統治下,此舉乃是被逼發出一點怒吼而已。」 齊呼抗議 聲震法庭 當年只有18歲仍是學徒身份的亞基,倘有3個月才滿師,就可以正式成為「港九油漆業總工會」會員。當天早上,他臨時請了一天無薪事假﹝被公司扣除3元﹞,響應工會號召,前往南九龍裁判署,參與聲援新蒲崗被捕工友的行動。 他接著回憶,當天九時許,20多名油漆工會工友胸前掛著閃耀著金屬光芒的毛主席像章,他們都是臨時放棄當天日薪20元的工作前來的。他們邊等邊議,更討論著「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成立,是預示著會展開更多有組織性的反撃。約10時,領隊郭慶鎏逐一點名核對名單。他趁此瞬間,拿出火柴點燃餘下三分之一支香煙,深深吸了三口。領隊一聲號令,他們率先操到裁判署,隨後則是其他工會工友及被捕者的家屬等。 他們有秩序進入裁判署2樓法庭,庭內的旁聽席是5排深褐色長椅,每排可坐5人。我與亞成及亞俊兩位工友一馬當先,齊坐在第一排,而後進的工友及家屬,則在長椅後面及右側面分別站成兩排,大約近50人。 他還記得當時法庭正審理一宗販毒案,因此他們安靜地等著。亞基續稱:由於人數太多及擠迫,他們頓時感到悶熱,即時已汗如雨下,衣服亦濕透。他抬頭一望,樓底只有一把黑色吊扇緩慢地轉動。此時,報紙的搧涼聲也慢慢地掩蓋了審理盤問聲。此刻,他奇怪看到亞成正低頭尋找著甚麼似的樣子,正想發問之際,赫然被椅上的木虱噬了一口,才明白是甚麼一回事。 庭內朗讀外交部聲明 他們好不容易熬到販毒案審結後,庭上「Court」的一聲,誰知旁聽席上無人起立,於是法庭書記提示稱:「根據條例,法官進庭或退庭,你們必須起立,否則可以『藐視法庭』入罪。」 15分鐘後,法庭書記宣佈審理新蒲崗非法集會案,接著聞叫「Court」聲,這時旁聽席不只無人站起,且個個橫眉恕目,抗議聲四起:「抗議非法逮捕!」、「抗議非法審訊!」、「抗議非法囚禁!」、「立即釋放被捕工友!」一喊眾和,聲震法庭,吶喊聲持續了一段時間之後,法官甚麼沒說就離開了,稍後書記、翻譯乃至兩名庭警,都先後在口號聲中離庭而去。 一向氣氛深嚴的法庭,倏地變成了這群旁聽者的舞台。「正當我們不知如何應對之際.,人群中走出了一位衣履整潔的青年,快步走上法官席前面站著,他托一托鼻樑上的眼鏡,問誰帶備了前天中國外交部發表的聲明?事有湊巧,這份印在《文匯報》號外的文章,我剛帶在身上,於是連忙拿了出來走到他身旁。這位青年建議我倆輪流宣讀聲明,他禮讓地由我讀出第一段,接著第二段由他唸出,他聲線有磁力,清亮悅耳,咬字清楚,我們猶如正在聽取新聞報道員在電台的廣播。至第二段唸畢,工友們高呼喝采要求他繼續讀下去。」就這樣,一篇譴責港英血腥行動的聲明,就在港英法庭上一字不漏地全文唸畢,雷霆萬鈞的掌聲響徹法庭內外! 接著,在郭慶鎏的帶領下,這群來自幾個方面的旁聽者,拿出隨身帶備的《毛主席語錄》,齊一地一段一段朗讀出來: 「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 「帝國主義者如此欺負我們,這是需要認真對付的。……」 「真正的銅牆鐵壁是甚麼?是群眾,是千百萬真心實意地擁護革命的群眾。……」 他們不停朗讀了很多段語錄,且越唸越起勁,有停不了的氣勢。約12時,一名庭警走了進來大聲喊道:「新蒲崗案押後下午再審,現在休庭,大家離開吧!」 他們唯有聯袂離去,兩個一排,齊齊操到附近的金山樓午膳。在步出裁判署石階時,已看到周圍的石壁外牆已貼滿了大大小小的抗議大字報。 午後進庭被拒 聚眾庭外宣洩 等到下午2時,他們重臨裁判署,但見大門鐵閘已鎖上,並有數名警員在閘內看守,當他們問及下午的審訊事,警察不啾不睬,只講「不准進入,請即離去。」這時,準備下午來聲援的各工會工人,已陸續到達,擠在石階下周圍就約有200人以上。當大家聽到不准進入法庭聽審時都感到氣憤,即時抗議聲、吶喊聲此伏彼起。與此同時,郭慶鎏已站立到閘前的高處,統領一眾高呼口號: 「打倒美帝國主義!」 「打倒英帝國主義!」 「打倒蘇聯修正主義!」 「毛主席萬歲!」 「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萬歲!」 …… 數以百計的群眾則一呼百應,整齊鏗鏘的各種口號聲傳遍了四周的街道。在群眾叢中,亞基看到有位身穿淺黃色獵裝的矮小中年漢子,他手托巨型攝錄機在肩上,來回走動,捕捉各種情況、氣氛與焦點鏡頭。他口操北京話,自稱是新華社記者。 約在下午3時,一位身穿白衫藍褲的青年人,主動要求走到高處,他稱是《週末報》記者,他向大家高聲通報:油麻地警署內已集結數輛載滿防暴隊成員的卡車,準備隨時出動,提醒大家要提高警惕,敢於鬥爭,敢於勝利。隨即又帶領一眾高喊一輪口號,並替油漆工會的工友拍照。 亞基還記得,當時加士居道一帶的人流及巴士上的乘客,都對他們報以熱烈的掌聲,以示支持。當一些警察在遠處街道上驅散人群時,群眾皆報以陣陣的噓聲。他們的行動,直至下午4時才結束,人群在分批分組,互相照應下離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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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 * | 北京十萬人集會,周恩來、陳伯達、陳毅等領導人出席,謝富治正告港英須承擔罪責和一切後果。並稱英國幻想中國忙於文化大革命,無暇兼顧香港,實屬大錯。 |
* | 廣州數十萬人聲討港府暴行,聲稱粵省四千萬人,誓支持近在咫尺的香港同胞。 | |
* | 戴麟趾續拒見各界代表,港督府外引來更多抗議隊伍。 | |
* | 北京及廣州連番聲援,大大鼓舞香港左派之士氣,紛紛舉行集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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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8日
5月18日,據北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廣播稱,「香港英國當局血腥鎮壓我香港同胞的法西斯暴行激起了我國人民的極大憤慨。在外交部向英國政府提出最緊急、最強烈的抗議以後,香港英國當局不但毫無悔罪之意,反而繼續擴大事態,是可忍孰不可忍!偉大的祖國首都的各界革命群眾,在連續三天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以後,今天下午又有十萬群眾舉行集會,憤怒聲討英國當局迫害我香港同胞的暴行。」「中央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周恩來、陳伯達、陳毅、謝富治、郭沫若、廖承志、粟裕、羅貴波、王力、關鋒、聶元梓、傅崇碧以及首都工農兵、紅衛兵代表出席了大會。」中央台又稱,「北京市革命委員會主任委員謝富治在大會上講話。」「謝富治在講話中最強烈抗議香港英國當局武裝鎮壓我香港愛國同胞的法西斯暴行。並且熱烈讚揚香港愛國同胞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同英帝國主義進行英勇頑強鬥爭的精神,是好得很!表示向他們致以最熱烈的敬意和慰問。謝富治重申七億祖國人民誓作香港愛國同胞的後盾,決心同他們一道,把反對英帝國主義法西斯迫害的鬥爭進行到底。」「謝富治説,香港英國當局這次製造的大規模暴行,是蓄謀已久的。這是英帝國主義勾結美帝、蔣匪,反對中國人民的陰謀的一部份,也是它妄想使用暴力鎮壓來遏阻偉大的毛澤東思想的影響擴大的反革命措施的一部份。」中央台續稱,「謝富治説,近二、三年來,英國工黨政府為了支持和配合美帝國主義侵略越南的戰爭,不顧香港居民的強烈反對,不顧中國政府的多次嚴正警吿,一直在把香港提供給美國作為它侵越海軍和空軍的活動基地。他們容許美軍在香港捜刮侵越戰爭 所需要的後勤補給和物資供應。他們批准美國在香港建立和軍需有關的工廠企業。他們縱容美國在香港設立龐大的情況系統和特務機構。英國政府還積極追隨美國進行軍事包圍中國的陰謀活動,而且妄圖同美帝國主義和蘇聯現代修正主義結成一個反華的新神聖同盟。英國政府的這一切罪惡活動,完全暴露了它充當美帝國主義幫兇的可恥面目。但是,不論是在香港或在其他地方,不管美、英、蘇如何加強勾結,對中國進行反革命的搗亂,他們決不會違背毛主席所説的『搗亂,失敗,再搗亂, 再失敗,直至滅亡』的邏輯。」「謝富治讚揚在這次抗暴鬥爭中,香港愛國工人、青年學生、新聞記者和其他居民,在鬥爭中進一步活學活用毛主席著作,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自己,敢於鬥爭,善於鬥爭,面對着全副武裝的英帝國主義軍警強盜,無所畏懼。謝富治説,今天,用偉大的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香港中國居民,更是嚇不倒、壓不垮的。」
香港《文匯報》 1967年5月19曰
5月18日,港督戴麟趾發表聲明稱,「本港大多數居民,現在都已經讀過或者聽到了英國政府今天上午在倫敦發表的聲明了。這項聲明重新明確地敘述了有關的事實和英國政府的意見,我自然對之極表歡迎。它也指出我必須繼續確切保證本港的安定。這點我當然會竭盡心力,鞠躬盡瘁地去做。我也會繼續盡力促使本港恢復它平時的寧靜和平的情況。」聲明又稱,「實行法治的目的是要盡可能地使所有的人都能得到同等的保障和福祉,法治是本港社會的基礎,也是全體居民能夠安居樂業的保障,使我們不致感受專橫的脅迫和兇狂的暴行。本港社會不是一個至善至美的社會,世界上也沒有這種社會,不過,我們有了這種保障,則至少可以設法改善我們所處的社會。這是政府應該負擔的任務, 如果你們都繼續以任何和平的方式,表示你們所期求的是和平與進步, 而不是動盪不安,我確信我們不久就可以克服目前的困難。」 香港《明報》1967年5月19日
5月18日,北京舉行十萬人集會。在外交部提出抗議之後,北京連續三天舉行過示威遊行,這次大會是一個高格調的大會,參加者還有許多國際朋友,北京市革委會主委謝富治在會上講話,並宣讀了向香港愛國同胞的慰問電。 北京的再度表態給予香港左派很大的鼓舞,是日一批又一批代表前往港督府抗議。上午十時半過後,前往抗議者絡繹不絕。港督府照例重門深鎖。前一天,大鐵門還開了一條僅容側身通過的縫隙,旁邊有張桌子寫着「請願書接收處」。今天,港督副官藉口代表們的抗議聲浪吵耳,反身入內,拒收抗議書,圍在港督府外的人群越來越多, 到上午十一時已達1,000人。這個時候各界鬥委的代表再次到來,因為前一天港督拒見,他們聲明今天要再來。守在大門的洋警官阻擋着各界代表,經過一番抗議之後,港督副官始露面,仍以港督很忙為藉口,拒見各界代表。在各界代表離開的時候,楊光對記者們發表聲明説:「戴麟趾再一次表明,他絕無誠意解決問題。他所謂『維持和平與秩序』,就是要進一步實行法西斯鎮壓。」 港督副官既然不接抗議書,前來抗議的各業代表就把抗議書貼在港督府的大門前,首先是在大鐵門旁的柱子上貼下大字報,遲來者只好向兩側伸延,越貼越多,兩邊的崗亭貼滿了,群眾乾脆把大字報貼在大鐵門上,堂堂正正的大門口全部糊上了抗議大字報。一貫以來,這間大衙門,閒人經過連大氣都不敢呵一下 ; 遇上冤情,「去港督府請願」差不多是等同於「京城吿御狀」,小小老百姓想也不敢想。然而今天,卑賤的蟻民昂首闊步操上港督府,不是請願而是抗議,把百年的殖民統治者的威風掃下來。 算起來第一批去港督府抗議者是新華社的職工代表,他們是抗議新華通訊社記者司徒強在新蒲崗被警察毆打。5月11日警察在新蒲崗大鎮壓時,我和司徒強走在一起,當時有兩個警察阻檔我們前進,我們表明身分,那個警察用警棍向司徒強的腰部戳了一下,又在我的左手敲了一記。當時我們立即抗議,並記下了他們的號碼。5月12日下 午,新華社的職工代表即去港督府抗議。我和《文匯報》職工代表則於5月13日上午前往抗議,算起來是第二批。緊接着有,《新晚報》、清水灣製片廠、新華銀行、中南銀行等機構的職工代表,這些單位都是因為他們的職工在新蒲崗被毆打或被拘捕而去抗議的。5月15日下 午,《大公報》記者楊祖坤、黃澤在新蒲崗採訪時遭到便衣襲擊毆打,我們一班在現場採訪的記者很快就聚攏在一起,經向報社匯報和請示之後,我們一班人去港督府抗議港英特務襲擊記者。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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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 | * | 北京、貴陽、廣州、哈爾濱、拉薩等地續有集會聲援。 |
* | 「各界鬥委會」舉行控訴大會。 | |
* | 港督府門前抗議人潮洶湧,鐵閘及圍墻貼滿大字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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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19日
5月19日,《大公報》翌日以「萬千同胞結隊貼抗議書,『港督府』前吼聲震天動地」為題報道稱,「港英戴麟趾膽敢漠視我全港同胞反迫害的強大吼聲,膽敢一而再地拒見各界反迫害鬥爭委員會代表,這種惡劣態度,使港九同胞反迫害的怒火燃燒得更旺了。昨天,同胞們以更大規模、更大聲勢的抗議行動,痛擊頑固到底的港英帝國主義,狠狠地將他們的威風掃下來。同胞們嚴厲警吿港英當局:你們如不放老實點,更大規模的反迫害行動在等待着你們。」「昨日,從晨到晚,到『港督府』進行抗議的同胞成千上萬,人數已比前天的增加了約五倍。 抗議隊伍排得最長時,由『港督府』前門一直繞上亞釐畢道,接近港中分科醫院。抗議的隊伍具有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他們戰勝了港英和美蔣特務分子多次的搗亂和破壞,勝利地顯示了反迫害的同胞的巨大力量。」「抗議的人群,在『港督府』前發出震天動地的吼聲:『抗議戴 麟趾不接見各界代表!』『抗議港英當局血腥鎮壓!』『抗議港英法西斯暴行!』『堅決擁護我國外交部的聲明!』『一定要實現四項要求!』『反對非法逮捕!』『反對非法毒打!』『反對非法審訊!』 『必須釋放被捕同胞!』『港英必須賠禮道歉!』『堅決把反迫害鬥爭進行到底!』『我們必勝,港英必敗!』『全世界人民大團結萬歲!』『港九同胞大團結萬歲!』『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萬歲!』『毛主席萬歲!萬歲!萬萬歲!』這些正義的聲音,表達了全港同胞的堅強意志,它像一發發重炮,震撼了港英的統治心臟。」
香港《大公報》196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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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 * | 中環、北角都有遊行;遊行隊伍在高院外貼標語及大字報。 |
* | 澳門萬人遊行,支持抗暴鬥爭;廣州軍民電告香港同胞,支持抗暴。 | |
* | 萬人包圍港督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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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0日
5月20日,晚十一時,港府發表公報稱,「過去幾日,政府容許人群在督憲府門外集結抗議,未加干涉。在今日以前,為抗議而舉行之示威,雖屬喧鬧,但未發生暴力事件。今日之示威,全無秩序,紀律蕩然。且抗議人群於示威後離開督憲府途經中區時,在皇后像廣場及高等法院周圍大事騷擾,使用暴力,粗野不堪,妨害他人,並用垃圾阻塞電車路軌。當時並有人用擴音器嗾使此等行動更趨激烈,使秩序更為混亂。因此,政府為公眾利益起見,現決定此後不准此類不守秩序之聚集。但此後本港居民仍可向港督請願,惟請願時,必須遵守秩序,及不得大事集結。此外,居民亦可以由郵局寄出請願書向港督請願。至於不守秩序之巡行或非法集合,則一概不准。」
香港《明報》1967年5月21日
5月16日起,港督府開始熱鬧起來,一批又一批代表前往抗議, 包括:各業工人鬥委會、膠業工會和人造花廠、海員、摩托、大公報、勞校、香島中學、電影界等12個單位。從5月18日開始,群眾在港督府門外貼上大字報,到5月20日形成最高峰。這幾天來,去港督府的抗議工作進行得有條不紊,任何人都可以看出組織工作做得很好。不過在港督府門前貼上大字報恐怕不一定是領導的安排了,那個時候強調群眾的智慧和首創精神。在公用事業地方貼上大字報是九龍巴士工友首創的,為了表達對港英的血腥鎮壓的不滿,5月16日九龍巴士分會組織了幾百位工友去到尖沙嘴總站,給每一輛埋站的巴士貼上大字報,於是抗議港英血腥鎮壓的大字報隨街走。 5月20日前往港督府抗議者逾萬人,有些群眾是懷着忐忑的心情來參加的,但是在熾熱的氛圍中,他們感染到萬眾一心的力量,把嗓子也喊啞了。港督府仍然是緊閉着大門,群眾好不容易來到門前,他們總想多喊幾句口號,偏偏外牆已貼滿了大字報,後來者要貼上去又得花上力氣和時間,阻滯了移動的速度。前面的隊伍不走,後來者就濟不上去。下午二時,被阻隔在防線以外的人群逾2,000人,他們等了許久都不能前進。其中有一隊沿亞厘畢道落中環,他們在大道中巡遊至中環街市,兜一個大彎轉落干諾道中踅回高等法院(現立法會大廈)他們以六個人為一排,浩浩蕩蕩,沿途高呼口號、唱歌,並在路過的港英機構門外張貼標語,實際上成為在中區鬧市的示威遊行。當他們到達高等法院的時候,中國銀行樓上傳出了聲音,原來「中行」的頂樓裝上了高音喇叭,港澳工委有一個辦事處在中國銀行上面。 只聽到喇叭廣播道:「我們受了港英百多年的壓迫和統治,流血流汗,現在是有怨出怨,有仇報仇的時候了!香港的天是同胞們的天,香港的地是同胞們的地,我們不説,誰説?同胞們!包括有血性的華警們!團結起來,戰鬥!戰鬥!」 當着高音喇叭播放革命歌曲《大海航行靠舵手》的時候,廣場上的群眾高聲和唱,聲震遐邇。 港英新聞處所在地的拱北行(已拆卸)就在中國銀行的後面,第二天那裏也裝上了高音喇叭。中國銀行的喇叭在喊口號,我記得其中一句話是這樣的:「華警們!英國佬走頭是不會帶你們返倫敦刨薯仔皮的!」(二次大戰後的一段期間,英國的物質供應十分緊張,糧副食品限量供應,香港同胞謔稱之為「刨薯仔皮」。)而新聞處那邊的喇叭則播放大鑼大鼓的粵劇,噪音震耳。這種情況維持了三天。 金融商業區的中環經過這麼一鬧,當天下午四時,部分商店提早收市。六時過後,聚集在皇后像廣場的人群操去灣仔,沿途經過《工商日報》、《香港時報》、匯豐銀行分行以及港英機構時,均貼上大字報或漆上標語,為此銅鑼灣不少店舖亦提前收市。 5月20日在中區出現的示威遊行當然使港英深感不滿,當天晚上它發表一份公報説:「為公眾利益起見,現決定今後不准此類不守秩序之聚集。但此後本港居民仍可向港督請願,惟請願時,必須遵守秩序,及不得大事集結。……至於不守秩序之巡行或非法集會則一概不准。」這份公報的要點是最後一句禁止非法集會。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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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 * | 「各界鬥委會」發表《告全港九同胞書》, 並作作出四項決定:1.號召團結反對港英迫害,誓奪最後勝利;2.發緊急通告,凡受港英迫害、逮捕、毆打、 非法審訊及因而遭受損失,或家屬生活困難者,可向各界鬥委登記,並提要求;3.擴大「各界鬥委會」之名額; 4.發動捐款、慰問受害者。大會並表示要把反迫害鬥爭升級,聲稱「目前形勢大好,不獲全勝決不收兵」。 |
* | 澳門各界萬人遊行,堅決支持香港反迫害鬥爭。 | |
* | 北角電車總站工人張貼大字報,遭警察干涉,工人及群眾怒斥退警。幾分鐘後大批防暴隊趕至,以槍托、警棍及籐牌圍打工人及群眾,雙方爆發衝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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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1日
5月21日,「港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昨晨九時召集全體委員緊急會議,作出四項重要決定:一、發表吿全港九同胞書,號召港九同胞團結一致,為反對港英血腥鎮壓鬥爭到底,誓奪最後勝利;二、發表緊急通吿,凡受港英迫害、逮捕、毆打、 非法審訊及因而遭受損失,或家屬生活困難者,一律可向各界反迫害鬥爭委員會登記,並可提出要求;三、擴大各界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名額;四、發動捐款,慰問反迫害鬥爭的受害者。」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22日
5月21日,「在港府公報『禁止非法集結』後之十小時,據稱:有一群人召開了一次會議。會議的內容迅即傳播市面。與此同時,昨日左翼人士之行動乃遍及中環、北角及筲箕灣」。「昨晨在北角電車總站聚集的群眾,因用石擲傷一警員,有九人被拘;另一批群眾往督轅府請願時,堅拒以廿人一組前往後,結果弄成局勢惡化,當防暴隊與群眾對峙時,有人投石,並將中環若干街道前的標誌搗毀,一名洋記者與兩華籍男子被毆重傷;群眾在中區又搗毁希爾頓酒店樓下的櫥窗,將路上的『鐵欄』排成陣封鎖交通,防暴隊被迫施放催淚彈,維護法律秩序,有十多名男子因涉嫌在中區破壞治安,被防暴隊拘捕。」 《明報》又稱,港府對21日中區騷動發表公報稱:「今日被拘捕的人數共四十四名。他們中有六名是電車工人,四名文員,三名機械工人,一名汽車技工,三名店員,三名塑膠工人,兩名學生,一名政府公務員, 二十名工人及一名失業者。該名政府公務員於徙置區任雜役。這些人年齡在十四與四十五歲之間,並有九人被提控。」 同日,英聯邦事務部次官加士和抵港。據《明報》稱,據可靠消息透露,「加氏來港將與港督戴麟趾相討最近本港發生之有關事情,並將於數日後返英倫作出報吿。」「在對記者發表的聲明中加士和爵士謂,目前的局面顯然有許多問題必須在港督與英政府之間進行商討。港督既無意在當前的情況下離開香港他便來此間與港督討論目前的形勢。加士和爵士謂,他並沒給香港居民帶來特別的聲明,但他重申了最近英國政府所發表的聲明,非常清楚地説明他們完全支持香港政府對騷動事件所採取的態度。爵士謂,他擬在此間逗留數天,但不準備前往北京,亦不準備就與港督的會談經過發表聲明,但他將對倫敦政府的部長提出報吿」。 香港《明報》1967年5月22日
5月21日是星期日,中環的街頭一片寂靜,但花園道上的警力明顯增強,不過,該日前往抗議者只得四批人。他們從大道中右轉上花園道就被欄阻了。而警方卻在花園道佈下十多道人牆,並把大道中、遮打道封鎖,東西行交通全部要繞道干諾道中。下午一時半,有個警官對抗議的群眾説:「你們叫多了也該肚餓,回家去吃飯吧!」這位警官的説話果然「見效」,只見這批群眾商議一番後,他們手扣着手、列着整齊的隊伍離開花園道。那位警官在額手稱慶之際,形勢好像不大對勁,原來這支隊伍沿着大道中一面前進一面喊口號,附近圍觀的人鼓掌歡呼。他們沿大道中轉入文咸東街、文咸西街,再折去干諾道,各自返回自己的單位。這一次抗議行動同樣演變成示威遊行。 打從5月6日開始,半個月來,從來都是警察使用暴力,群眾只有捱打,從來沒有還手。不過到了5月21日,情況發生變化。是日上午,正當花園道出現對峙局面的時候,北角發生暴力反抗。上午十一時,一批電車工友去到糖水道電車總站給埋站的電車張貼標語時一輛警車馳至干預,電車工友質問他:「港督府都貼得,點解電車唔貼得?」這些警察二話不説,衝上前拿出手銬要鎖人,不料電車工友竟跟他們幹起來,三兩下拳腳就把他們擊退。這些警察回到警車上拿出警棍、籐牌衝過來施暴,工友們順手抄起木凳、鐵桶予以反擊。電車工友一輪衝殺打得他們棄盔丢甲,落荒而逃,電車站上還遺下警棍、籐牌。反擊過後,工們登上電車返灣仔,不料那班陰險的傢伙在《成報》門前截停電車,他們上車逐個乘容搜查,拘捕了九個人,被捕者落車後立即遭到他們拳打腳踢,不少人頭破血流。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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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 * | 港府前終於展開鎮壓,警方出動數百警員用槍托、警棍及籐牌毆打抗議者,花園道血漬斑斑,打傷過百人,拘捕過百人,現場滿地是眼鏡、皮鞋、大字報和毛語錄。是晚港島北部實施宵禁。這是事件發展以來,最大規模最血腥的一次鎮壓,使情勢進一步惡化,雙方勢成水火。 |
* | 同日南九龍裁判署警察亦以武力鎮壓抗議人群。 | |
* | 深圳萬人到邊界示威,解放軍首次參加示威。 | |
* | 港巴九巴及電車工人決定次日慢駛,抗議港府血腥鎮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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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2日
5月22日,據新華社今日電訊稱,「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於今曰下午五時半召見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提出最強烈的抗議,同時宣佈中國政府決定取消英國駐華代辦處向上海派駐辦理僑務人員的安排,並限令其人員於四十八小時內離開上海。」
新華社電訊稱: 羅貴波副部長首先指出:「5月15日,中國外交部聲明發表以來,香港英國當局繼續出動大批軍警、特務,甚至調來軍車和直升飛機,對付赤手空拳的中國居民。十多天來,六、七百人遭受無理拘捕和判刑,連六十多歲的老翁和十歲左右的小孩也被施加毒手,判處徒刑。這是不折不扣的法西斯暴行,我們絕對不能容忍。」 羅貴波副外長接着説:「目前香港英國當局的法西斯暴行還在繼續擴大」,並嚴正要求:「英國政府必須立即停止對香港中國居民的迫害,並且對中國外交部聲明中的五點要求迅速作出答覆。」 羅貴波副部長着重指出:「5月19日,英國外交大臣布朗在接見中國臨時代辦沈平先生的時候,採取了極端蠻橫無理的粗暴態度,使用了可恥的帝國主義的語言,大肆污衊中國革命群眾。我們對此表示極大的憤慨,並且提出最強烈的抗議。」 羅貴波副部長最後指出:「由於英國政府採取敵視中國人民的態度,特別是由於香港英國當局對中國居民採取的血腥暴行,1954年中國政府為照顧英國政府的要求而作出的同意英國駐華代辦處向上海派駐辦理僑務人員的安排,已完全失去原來的意義,因此,中國政府決定取消上述安排,並限令侯術德先生於四十八小時内離開上海。」 《人民日報》1967年5月23日
5月22日,今日,「港英再一次在中區(花園道、 鐵崗)、銅鑼灣、油蔴地地區,進行更大規模的法西斯血腥鎮壓,我同胞英勇抗暴,數百人受傷,多人重傷,一百七十多人被捕。『港府』宣佈不准中國同胞遊行示威,並宣佈港島東北地區實施宵禁。」 香港《大公報》1967年5月23日
5月22日,「麕集在花園道口企圖集體進入港督府請願的示威者,昨午為警察阻止時,與警察發生大衝突,有許多人受傷。 據港府宣佈:在此處及附近有百餘人被捕。」「輔政司及警務處長,昨午十一時半進入港督府謁見港督。」「一隊示威者,包括一間左派學校數百名學生在內,每人手上持有一面五星旗,包圍銅鑼灣裁判司署吶喊,張貼大字報,後卒由防暴隊施放催淚彈予以驅散。」「示威者與警員衝突最為劇烈的地點為花園道口美國酒店之前,當時,從花園道而至港督府的一段路,仍照昨日一樣,由警方設下拒馬及派有警員扼守,對於任何欲前往港督府請願者,勸吿每組只限二十人,但示威者則堅持集體前往,於是衝突事件乃吿發生。」 香港《華僑日報》1967年5月23日
5月22日,「由於騷動突然擴大,輔政司及警務處長乘車進入港督府,然後,當局召集華籍水警及後備水警返回工作崗,以備應變,中環鬧市昨午出現載滿英軍的卡車巡邏,中國銀行用麥克風強烈廣播反英口號,港九許多左翼銀行商業機構也響應,港府新聞處也播唱歌曲,與左翼廣播同時嘹亮,整個中區氣氛,有如『暴風雨』之前夕。」「左翼人士與防暴隊衝突最劇烈的地點,在花園道口美國銀行面前,警方在該處數度增援,預防更多示威群眾可能湧到督辕府,午後直升機數次在中區上空出現,監視左翼人士及滋事者,在各街道集結的動向。」「昨日警方仍照前日一樣,在花園道佈防,對於往督轅府請願者,只限二十人;但昨晨十時十五分,有一隊三十八人的示威者,堅持集體前往,與防暴隊對峙中,有人衝向警方的人牆,並揮拳毆打防暴隊,衝突乃吿發生,中區商店紛紛關門停止營業,經花園道一帶車輛,也宣佈封鎖。」 港府於22日午三時四十五分,宣佈宵禁令。宵禁時間是由下午六時半至次晨五時。宵禁區包括香港島北部的全部, 西起自琉璜海峽,沿着摩星嶺道至薄扶林道交界,香港對上小山、寶山道、干德道、梅道;然後沿着寶雲道、大坑道上部,至賽西湖之上的金督馳馬道,並延至筲箕灣及柴灣東岸。港府下午五時廿分公報:被捕的人數已達一百四十八名。 香港《明報》1967年5月23日
5月22日,香港巴士、九龍巴士工人,「為抗議港英當局不斷把血腥鎮壓升級」,今日分別舉行一小時的停工抗議行動,並决定香港巴士明日(23日)起全部停駛。香港統一碼頭及九龍尖沙咀各線巴士工人, 中午停駛一小時,抗議港英非法濫捕和毒打電車工友,「抗議港英對我中國同胞血腥鎮壓大升級。」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23日
5月22日,港英血洗中環,這就是有名的「五二二血案」。是日上午十時一刻,出版界職工代表38人前往港督府抗議,他們沿着大道中右轉上花園道不過二,三十碼就被攔截,警察不讓他們通過,爭拗間,銀行界的職工代表亦到達,人群總數約為120人。十時三十五分,在沒有任何警吿的情況下,突然有警官高喊一聲「拉!」 警察立刻拔出警棍向着群眾的頭顱敲下來,其中一個青年衝到大道中電車路口,在眾目睽睽之下,十多個防暴隊員把這個青年打至重傷倒地,陷於休克狀態。站在希爾頓酒店二樓露台的外國遊客親眼看到血淋淋慘劇的全過程為之嘩然,相互詢問:「他們犯了甚麼罪?」這個時候《經濟導報》記者許雲程衝前拍攝警察打人,如狼似虎的警察那管你是甚麼人,雖然許雲程高叫:「我是記者!」警察向着他的頭顱猛擊下去,許當場昏迷倒地,後來被控「暴動性集會」罪名。許因傷勢嚴重,兩次提堂均不能出現於裁判署。 警察收拾過這100多位抗議群眾之後,又去對付外圍的看熱鬧的群眾了,情況一如過往那樣「捉迷藏」,匯豐銀行前後左右呈現一片混亂。到了中午聚集在該處的人群越來越多,於是警方又搞掃蕩。很可能是從這一天開始,港英放寬了對警察開槍的約朿,當他們掃蕩到雪廠街時,一名便衣在沒有受到任何威脅之下,竟然對着交通銀行的大門連開三槍,活動玻璃門登時破碎,門旁一位行員應聲倒地受了傷。《明報》記者是這樣描述當時的情形:「中區秩序開始混亂,巴士、電車停駛,私家車與人爭路,商店加木板,人心惶惶,宛如戦時狀態,餐廰及酒樓關門,寫字樓職員挨餓。」 儘管這一天街頭相當混亂,但是沒有砸爛交通標誌,也沒有在街中心縱火,港島其他地區都沒有動靜。但是港英於下午三時四十五分宣佈宵禁令,地區包括西起摩星嶺,東至柴灣,上溯干德道、梅道,一大片港島北區。從當日的情況來看,沒有必要把宵禁範圍擴得那麼,原因何在?天嘵得! 晚上九時,港英進一步宣佈:「任何公開的遊行或公開的集會皆被禁止。」 當日被捕的群眾中共有98人,他們於5月24日在中央裁判署分批提訊,港英避免「鬥法庭」事件重演,實行秘密審訊,無特別證件者不許進入裁判署。這98人均被控「暴動性集會」罪,其中蕭滋等三人被加控「煽動不滿情緒」罪。蕭滋這位文質彬彬的書生只因帶領出版行業職工前往抗議,被判入獄14個月。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38
事件見證 - 許雲程 我是香港《經濟導報》的記者。1967年5月22日在港島中區花園道口遭港英法西斯拘捕並無理判刑,被非法投入赤柱黑獄兩年。 當時,我是到群眾前往港督府抗議的現場進行採訪的。在拍攝港英「防暴隊」毒打我愛國同胞的過程中「防暴隊」將我手上的照相機打落地,繼而打爛了我的眼鏡,並將我逼至墻邊毒打,地點就在花園道口希爾頓酒店樓下的「茂昌眼鏡公司」附近。當時我即出示港英「新聞處」所發的記者證,但港英「防暴隊」竟叫囂說:「凡是左派記者都要打!」。我就在警棍毒打之下當場暈倒在地上,而我的記者證則被港英「防暴隊」搶走了。我醒來時提出抗議,又被另一英籍警官在我頭上猛打數棍,我滿身鮮血,再次暈了過去。就這樣我一直昏迷了一天一夜,不省人事。第二天(5月23日)甦醒過來時,是睡在瑪麗醫院「犯人羈留病房」的帆布床上。後來聽當天一起被捕的難友說,當我被拘到「中央警署」後,仍在半昏迷狀態中,又遭便衣警探拳打腳踢。當時我的主要傷勢是:頭部縫了三針,鼻樑縫了三針,鼻口縫了一針,右肩骨爆裂,右手臂及胸膛一片淤黑,而我的記憶力差不多完全消失。直到出獄後,關於花園道口現場的情況,我幾乎回憶不起來,許多情況都是在被捕初期及出獄後大家幫助我回憶的。尤其是出獄後目睹當時的現場照片,回憶才比較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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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 * | 中國外交部認為英外長態度粗暴,限令英代辦處人員離開上海,並敦促英國必須迅速答覆中國外交部的五項要求。 |
* | 「各界鬥委會」成立常委會,專責制訂抗暴策略。 | |
* | 三千太古船塢工人停工一小時,抗議港府血腥鎮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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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3日
5月23日,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舉行擴大會議,決議成立一個常務委員會,「專責商討、制定有關反迫害鬥爭的對策」,由現有的十七名代表改任常務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由楊光擔任,費彝民、謝鴻惠、黃建立、王寬誠等為副主任委員。同時,委員會委員擴至三百餘人。《大公報》公佈的常委會名單如下:
主任委員:楊光(港九工聯會理事長) 副主任委員:費彝民(大公報社長) 謝鴻惠(德信行有限公司經理) 黃建立(漢華中學校長) 王寬誠(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常 委:胡九(香港洋務工會副主席) 黃燕芳(港九紡織染業職工總會主席) 伍宜(香港中華煤氣公司華員職工會主席) 劉謙(摩托車業職工總會九巴分會主席) 郭添海(摩托車業職工總會主席) 鄧全(太古船塢華員職工會主席) 黃富榮(香島中學學生) 潘德聲(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總編辑) 廖一原(新聯影業公司經理) 任意之(鳳凰影業公司導演) 陳紘(中國銀行香港分行副經理) 湯秉達(中華總商會司庫) 香港《大公報》1967年5月24日
5月23日,新華社自香港發出電訊稱,「決心與中國人民為敵的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22日派出大批警察和數以千計的『防暴隊』,製造了空前規模的大屠殺。」「港英當局經過精心策劃,這幾天連續派出大批警察和特務包圍我中國銀行香港分行。昨天更向我駐港機構工作人員和各界同胞發動瘋狂的武裝襲擊,近距離開槍,血洗香港街頭。據初步了解,至少有二百名同胞被打死和受重傷,輕傷的不計其數。」「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港九同胞,面對港英當局的大屠殺,不怕犧牲,前赴後繼,進行了英勇的回擊,充份表現了中華民族有同自己的敵人血戰到底的英雄氣概,他們不愧是祖國的好兒女,不愧是毛主席的好學生。」「據港英當局23日上午發表的大大縮小了的數字説,昨天有三百六十三名我駐港機構人員和同胞被無理逮捕,其中近二百名是在深夜被港英特務秘密逮捕的。」 香港《文匯報》1967年5月25日
5月23日,「督憲府昨發表一項堅決的宣言,表示政府決心繼續維持本港治安。這項宣言,獲得英國政府的全力支持,英國政府對港府這種決心誓為後盾。那些不擇手段企圖破壞社會和平的人,在極度沮喪之餘,現時正在散播謠言,説香港政府將不會維持這項堅定立場。星期一抵港的英國聯邦事務部次官加斯華斯爵士(按本報前譯作加士和)充份證實英國政府支持香港當局所採取的行動。任何相反的謠言,都是毫無根據的。聽到這種謠言的人應置諸不理。有人正在利用此等謠言遊説工人離開工廠。工人及社會上任何人士,應該繼續過着正常的生活,確信政府絕對無意放棄維護本港市民和平安全及幸福的任何職責。」 香港《明報》196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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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 * | 《文匯報》透露,「522事件」前,英派官員來港策劃。 |
* | 澳門工聯會等12個單位,組支援香港同胞反迫害委員會。 | |
* | 各業職工紛紛集會,聲討港府血腥暴行,誓言血債血償。 | |
* | 港府頒發緊急法令,禁止「非法廣播」,此顯是針對中國銀行連日來以大喇叭廣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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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4日
5月24日,「廣大的愛國香港工人,懷着對港英帝國主義的刻骨的民族仇恨,風起雲湧地開展了反迫害鬥爭,以停工的實際行動反擊港英帝國主義的催淚彈、警棍、『法庭』和監獄對我香港同胞的民族壓迫。顯示工人的強大力量和港英必敗,我們必勝的信心」。報道稱,港電北角發電廠工人由中午一時至四時集合在廠內舉行停工行動;中華煤氣公司港九二廠工人整個上午停工;九巴全廠工人由上午五時起至九時止停工四小時;九龍船塢全廠工人由上午八時至十時停工兩小時;港巴、電車工人全日停工;海事處工人宣佈拒當「防暴更」。
香港《文匯報》 1967年5月25日
5月24日, 「港府於昨日宣佈一項立即生效實施的緊急法令,嚴禁散佈煽動暴亂及類似的非法廣播。違犯此項法令者,得遭檢控,在裁判署的簡易罪名成立時,可被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年;在高等法院或地方法院的控罪成立時,最高刑罰得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十年。」報道又稱:「此緊急法例使政府可在情形必要時,採取行動對付煽動暴亂與違法,企圖散佈不滿情緒及詆毁中傷警察與公務人員的忠誠,及煽動社會中非法意念之口頭煽動性廣播。」「凡促使引起香港人口中種族或階層之間的仇恨之廣播,也屬煽動性言詞。」 香港《星島日報》 1967年5月25日
5月24日,港府晚上九時公報:「港府發言人斷然否認若干通訊社謂:『最少有二百名中國居民,在最近香港的騷動中死亡或嚴重受傷』這一毫無根據的報道。發言人謂,這一報道對身歷其境的香港的居民來説是可笑的,這個謊言同時也被據實報導的世界各自由通訊社所擊破。但只要這些無根據的報道還在傳佈之時,必須完全地加以駁斥。其次在街道上發生意外損傷的統計現已有了明確的結果,在這次蓄意挑釁及冷血煽動的騷動中,僅有一人犧牲,而這個人也是犧牲在憤怒者自己的手中。自兩週前開始騷動以來,共有十七人受傷,包括三名警察在內。目前仍有三名警察和四名市民尚留院治療之外其他皆已出院。此外有三十三名警察和五十六名市民曾送往醫院但未留醫。大多數傷者皆發生在5月22日的騷動事件中。更可恥的是有關一名巴士司機死亡的報道。這個人不但未死,而且已出現於法庭,為所有記者所目擊。」 香港《明報》 196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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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 * |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題為「英帝國主義在玩火」。文章指出七億人民誓為香港同胞堅強後盾,帝國主義欠下香港同胞的血債,必須償還,總清算的日子必到來。 |
* | 左派電影界舉行誓師大會,誓與港英鬥下去。 | |
* | 摩托總工會因數十名司機遭警毒打及逮捕舉行集會,誓要港英償還血債。 | |
* | 天星小輪、中電、牛奶工人停工。 | |
* | 中國各財貿單位致駐港機構,誓作堅強後盾。 | |
5月26日 | * | 「各界鬥委會」發表聲明,斥港府擴大鎮壓,同胞已取得鬥爭升級的權利,決採取各種方式方法奉陪到底。 |
* | 工商界成立鬥委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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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6日
5月26日,「香港工人昨日繼續顯示他們的力量,郵務、海事署、中電、太古糖廠、太古船塢等近六千名工人昨日分別舉行停工抗議,對港英當局的血腥暴行進行反擊,表示中國工人決不在法西斯暴力下低頭,誓將反迫害鬥爭進行到底,不達勝利,誓不罷休」
香港《文匯報》 1967年5月27日
5月26日,港九各界同胞反迫害鬥爭委員會發表聲明稱,「九龍城砦、 新蒲崗、彌敦道的血漬未乾,港英當局又製造了駭人聽聞的『五.二二流血事件』。」「5月22日這一天,港英當局出動了大批警察和『防暴隊』,分別在香港和九龍兩地同時對我赤手空拳的愛國同胞展開大屠殺,據初步了解,至少有二百名中國同胞被打重傷或死亡,輕傷的不計其數,被捕的共有三百多名。港英當局這次所進行的血腥鎮壓是不折不扣的法西斯暴行。其規模之大,手段之狠辣,行動之凶殘,是空前的,這是迫害我愛國同胞的又一次升級。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為此向港英提出最強烈的抗議!」聲明又稱,你們既然使用一切陰險毒辣的手段,把迫害中國同胞的暴行升級,我們港九同胞也就取得使用各種各樣辦法進行鬥爭的權力,針鋒相對地把反迫害鬥爭升級,堅決奉陪到底。我們號召大家進一步組織起來,行動起來,採取相應的和必要的升級措施。如果港英當局膽敢橫加干預,那麼一切嚴重後果必須 由港英當局承擔。」 香港《文匯報》 196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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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 * | 中國副總理兼外長陳毅在出席阿富汗駐華大使館舉辦的國慶酒時,表示不能坐視港英暴行,英國必須接受五項要求,否則須承擔後果。同時獲邀出席的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在陳毅發言期間離席。 |
* | 北京英國代辦處門外,連日來都有群眾示威。 | |
* | 「工人鬥委會」號召全港工人立即行動起來,全面反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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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7日
5月27日,北京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廣播稱:「陳毅副總理兼外交部長今天晚上譴責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對我香港愛國同胞進行的瘋狂鎮壓。他説,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堅決支持香港愛國同胞的正義鬥爭,堅決抗議英國政府對香港中國居民的鎮壓暴行。中國政府已經在5月15日的外交部聲明中提出了五項嚴正要求,十多天來,英國政府不但不顧中國政府的抗議和要求,反而變本加厲地繼續它的鎮壓暴行。」「他重申,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對此絕對不能坐視不管。英國政府必須立即接受中國政府的五項要求,停止對香港中國居民的鎮壓。否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嚴重後果,必須由英國政府承擔。」「陳毅副總理是在阿富汗駐我國大使舉行的慶祝阿富汗獨立四十週年招待會上説這番話的。」
香港《文匯報》 1967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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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 | * | 英國航空母艦到港,《文匯報》發表社論,題為「航空母艦也嚇不倒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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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8日
5月28日,新華社自香港發出電訊稱:
正當香港英國當局接連對我港九同胞進行大規模的法西斯血腥鎮壓,並積極策劃一場更大規模的迫害陰謀的時候,英帝國主義一艘載運突擊部隊及登陸設備的航空母艦「堡壘號」,26日突然駛進 香港海面。 據報道,「堡壘號」排水量二萬七千三百噸,載有直升飛機十六架,還有登陸艇及車輛等。艦上官兵一千九百多人,其中有海軍突擊部隊九百人,聲稱能夠迅速把突擊部隊及設備運送登陸。 據香港報紙報道,「堡壘號」原來是從歐洲調駐澳大利亞的, 因港英當局最近製造一連串迫害香港同胞的流血事件,激起我同胞聲勢浩大的反迫害鬥爭,才改變航向來香港「駐防」。26日黃昏,這艘軍艦開進香港時,艦上直升飛機和官員、船員以及海軍突擊部隊排列在甲板上,公然向我國人民和港九同胞炫耀武力和進行恐嚇。 據英國《每日郵報》刊登的一篇26日發自香港的報道説,航空母艦「堡壘號」駛進香港是來「顯示力量」。這家報纸並威嚇説:「毫無疑問,英國是在顯示力量,並已決定:在中國對香港局勢進行大肆威嚇的面前,堅定是最好的政策」。 英帝國主義在這個時候把「堡壘號」驶進香港,進行陰謀活動,香港中國同胞對此正密切注視中。 香港《文匯報》 196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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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 | * |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譏英國之炮艦政策,並警告英國,謂香港同胞將徹底清算英帝罪行,中國人民一定要給英帝應有之懲罰。 |
* | 油麻地小輪停航三小時。 | |
* | 新界群眾亦行動起來,多處舉行聲討大會;大埔多處出現標語及散發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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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5月29日
5月29日,《人民日報》今天就英航母「堡壘號」等六艘軍艦抵港發表題為「『炮艦政策』早被扔進了垃圾堆!」的評論員文章,文章稱,
「正當我港九愛國同胞英勇展開反迫害鬥爭的時候,英帝國主義航空母艦『堡壘號』突然於5月26日開到香港海面。這幾天中間,開到香港的英國軍艦已達六艘。這是英帝國主義對我港九愛國同胞的無恥威脅和恫嚇,妄圖重演19世紀帝國主義『炮艦政策』的故技。」文章又稱,「『炮艦政策』,是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橫行霸道的舊時代的產物。到了20世紀,特別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歷史進入了世界革命的偉大的新時代,人民革命風雷激蕩,帝國主義已經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了。『炮艦政策』,早已被扔進了歷史的垃圾堆。現在,英帝國主義又揀起這個破爛,除了給它自己壯壯膽子以外,只能是自討苦吃,落得個可悲的結局。」
《人民日報》 196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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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 | * | 水務工人停工三小時。 |
* | 新界群眾亦行動起來,多處舉行聲討大會;大埔多處出現標語及散發傅單。 | |
5月31日 | * | 「各界鬥委會」支持新界同胞抗暴,號召全區組織及行動起來。 |
* | 體育界組成鬥委會。 | |
* | 抗暴捐款達數百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