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 * | 「各界鬥委會」宣佈抗暴捐款已近三千五百萬元。 |
* | 米商去函報館,揭露港府軍警圍阻中國大米運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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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1日
8月1日,港英軍警搜查左翼的 「政軍醫華員職工會」。據翌日《明報》稱,「昨午十一時,軍警聯合採取行動,同一時間分別在港九地區及港島郊區七處搜查『政府軍部醫院華員職工會』所屬的七個會址。軍警是次搜查行動中進行順利,分別在各處搜出大批炮仗衣、火藥引、鐵罐、水喉鐵、腐蝕性液體、防毒面具、文件及煽動性標語等。五會內有約一一七人被捕。另外,警方昨晨在深水埗地區破獲一個疑是暴徒的定時炸彈製造機關。……」「軍警搜查之左翼『政軍醫職工會』,是本港一間歷史較久的工會,在港九地區,設有辦事處多處,昨日被搜查的地點,計:(一)港島波斯富街五十五號至五十七號五樓及天台。(二)洛克道六十五號四樓。(三)西營盤第二街二號。(四)九龍元洲街四十八號六樓及天台。(五)九龍廟街廿五號至廿七號四樓及天台。(六)赤柱大街四十號。(七)香港仔登豐街七號。上述各處皆是掛有該會的招牌及各該區的辦事處招牌。洛克道是該會的老 巢穴,亦拘捕最多人並拘主席。元洲街處被疑是該會人員的九龍區總機 關。此五次搜查行動由高級警司莫連擔任總指揮,在上午十一時同時分 區執行,被搜查的地點,相信是各區左派捣亂分子的巢穴,與各區騷 動、爆炸及其他事件有關。」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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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 | * | 中國代總參謀長楊成武宣佈,解放軍支援香港同胞抗暴。 |
* | 在罷工影響下,置地公司裁員,並將部分資金轉移到澳州。 | |
* | 連日大雨,港府依然制水:每四天放水四小時。 | |
8月3日 | * | 為反擊英軍挑釁,深圳群眾衝上橋頭打爛警崗,並以石頭擲僱傭兵,移民局人員逃清光。 |
* | 警察開槍射傷四人,九龍城群眾以玻璃樽、石頭還擊,三警受傷送院。 | |
* | 廣州海員開大會,聲討香港軍艦在汲水門無理攔截南海133輪,阻其前進。 | |
8月4日 | * | 軍警搜華豐國貨公司、僑冠大廈及新都城大廈,擄走「各界鬥委會」副主任、「教育界鬥委會」主任、漢華中學校長黃建立。同時攻進華豐國貨公司,打傷四十多名職工,捕走二十多名職工。 |
* | 廣州海員開大會,聲討香港軍艦在汲水門無理攔截南海133輪,阻其前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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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4日
8月4日,港英逾千軍警拂曉在英海軍航空母艦直升機協助下圍搜左翼人士佔據的北角華豐國貨公司所在之僑冠大廈、新都城大廈及明園大廈。據翌日《明報》稱,「是次行動,為5月騷動事件以來當局對左派搗亂分子採取圍搜行動中最大規模的一次,動用七連警員,七排英軍,大批探員及三架直升機,亦為事件以來採用直升機空降之首次。是次行動搜獲大批炸彈、武器、假槍械、煽動文件,並破獲左派搗亂分子設在新都城大廈四樓一間非法的秘密醫院,卅名男女被拘走。提控其中廿四人,被圍搜的僑冠大廈與新都城大廈均屬『鬥委』王寬誠物業,兩大廈均高廿八層。華豐國貨公司佔用僑冠大廈地下二樓及三、四樓之部份。自騷動以來,左派搗亂分子利用該兩大廈作『巢穴』,警方在掌握可靠資料後,昨一舉將該等巢穴破獲。」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5日
8月4日,據翌日《大公報》稱,「港英法西斯昨日出動『海陸空』『三軍』近二千人,偷襲北角僑冠大廈、新都城大廈和明園大廈,藉『搜索』之名施暴,非法綁架了三十人(包括漢華中學校長黃建立、華豐國貨公司經理吳麟華>,毆傷了數十人,同時侵擾民居,洗劫財物,更野蠻到濫施私刑。港英自己招認這是『最大規模的一次』洗劫,是『成功』的。然而,在港英法西斯野獸的九小時掠奪中,『踩着芋莢當蛇』,步步驚魂,把一個普通社團的掛出招牌的醫療所,也當作甚麼 『秘密機關』吹噓一番,十足顯示了紙老虎色厲內荏的虛弱本質。」 「港英法西斯最近以來的『法西斯暴行巡迴大表演』 ,昨日達到了頂峰。從早上六時四十分開始,直至下午三時廿分止,在這九小時內,調動了七大隊啤酒兵,七大隊殘暴隊,出動了『水警輪』,出動了由『華探長』藍剛率領的便衣特務近二百名,還由近日抵港的英帝國主義航空母艦『赫姆斯號』上的直升機多架,大廈天台空降殘暴隊。表面看來,其勢洶洶,實際上則反映了港英法西斯的虛弱。港英為了搜索幾座大廈的民居,就得『海陸空』『三軍』傾巢而出,其『本領』多大,可想而知。」「這次港英法西斯對香港的中國同胞的武力挑釁行動,也是蓄意向中國人民進行嚴重的政治挑釁。港英狼警獸兵,到處搶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塗污、損毁毛主席像,撕毀毛主席語錄;並到處塗寫反動標語。引起了港九同胞的無比憤慨,在港英百年來欠下中國人民的繫繫血債中,又增添了一筆。中國同胞將來一定要算帳,一筆一筆都得算清楚。」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5日
8月4日清晨六時半,港英出動近2,000名軍警在北角道、渣華 街、春秧街、糖水道、書局街一帶佈防,封鎖交通。與此同時,停泊 在海面的「赫米斯」航空母艦派出六架直升機出動20多架次,運送軍警降落在僑冠大廈和新都城大廈天台,撬破天台門進入大廈,上下夾攻。警方又撬爛華豐國貨公司的大門,對佔有四層樓的華豐大肆搜 掠。樓上的住宅也遭到同樣的遭遇,有一家舒姓人家,他們乖乖的打 開了皮箱、抽屜讓警察搜查。警察剛一轉身,他們發覺抽屜裏的九十 元不見了,主人家不信邪,高聲喝問是誰拿了,那個警察只好乖乖地 掏出一叠妙票説是物歸原主。警察走了之後,舒家再一檢査,始發覺 有張一百元的鈔票不見了。還有一家,戶主不在家,警察破門而入, 這家人沒有甚麼貴重物品,警察就把米袋刺破,讓白米瀉在地上。這種行徑與日本佔領軍別無二致。 警方此次行動的重點是僑冠大廈,每個住宅單位都要進入搜查, 除了搜查物件之外,還要核對住客身分,如認為有可疑者,則叫政治 部人員到場辨認。漢華中學校長黃建立,電燈工會主席陳照康、書記 呂南因此被捕並被送入摩星嶺集中營。如有一時辨認不出者,警方把 可疑人物帶到樓下集中。被集中者分為兩個隊,一個隊是確定拘捕的,而另一個則屬「可疑分子」。這裏又有一個小故事。話説某單位一位負責人某甲 (名字已忘記) 被帶到樓下集中,該處由一位警長看管,當四下無人之際,這位警長突然喝令某甲和他身邊的兩三個人,着他們站到另一邊去,邊喝邊推,動作粗魯,某甲當然反感。過了一會兒,警方押送人犯,某甲原先站立之處那一批全被帶走,而某甲得以脱身,至此他恍然大悟,原來那位警長動粗是「別有用心」的。 警方對新都城大廈也是逐戶搜査、核對身分,但是不像僑冠那麼 嚴密。它的主要對象是對付三、四樓在籌備中的中華總商會的醫療所。這個醫療所是愛國工商界人士為了要在這場鬥爭作出一些貢獻而設的,那個年代缺醫少藥,許多同胞無辜被警察打傷,得不到及時的治療,或者被送到醫院作初步包紮就被推出院,這個醫療所原意是為這類同胞服務,可是還未裝修完竣就遭到破壞。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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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 | * | 文錦渡華界38位搬運工人,到警署質問為何昨日張貼的大字報被撕毀,雙方起衝突,警員槍械被奪,最後簽下保證書。 |
* | 華豐國貨照常營業。 | |
* | 拆彈專家被土製炸彈炸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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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5日
8月5日,文錦渡邊境發生中方搬運工人越境奪去港英軍警槍械並逼 迫港英官員寫下保證書事件。據翌日《大公報》稱,「港英法西斯當局出動海陸空三軍,對我手無寸鐵的和平居民進行所謂『立體戰爭』的大鎮壓、大搜捕和大迫害, 甚至肆無忌憚地打爛和塗污我們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塑像和畫像,侮辱我們莊嚴的國旗。這些法西斯暴行激起了港九同胞和全國人民的極大憤慨。和港九僅一河之隔的我邊境革命群眾更是義憤填膺,怒火萬丈。文 錦渡的革命群眾憤然到港英的警署去貼聲討港英的大字報和標語。對大字報恨得要命、怕得要死的港英當局膽敢指使鷹犬撕我大字報,還開槍威嚇我方群眾,進行猖狂挑釁。在自衛原則下,文錦渡革命群眾對港英軍警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在文錦渡工作的卅八位搬運工友,高舉毛澤東思想紅旗,在敵人槍口下,毫無懼色,英勇地奪取了敵人的一挺機槍和一枝衝鋒槍,對敵人進行了堅決還撃。港英的高級頭目,包括『邊防司令』『警務處助理處長』及『大埔理民府官員』等,不得不向我群眾低頭認錯,簽具悔過書。這場仗打得精彩,打得漂亮,大滅港英帝國主義的威風,大長港九愛國同胞的志氣。革命群眾説:敵人如果再瘋狂,就要打得它徹底舒服!」《大公報》又稱,「我們的工友和港英白皮豬交涉時曾嚴斥他們撕去大字報、用機槍武裝挑釁等罪行,並提出要他們保證今後不再撕大字報、保證文錦渡全體中國工人的人身安全和不准干預工友宣傳毛澤東思想等三項要求,港英白皮豬最初還欲拖延狡賴,但在我工友的嚴正指斥後,終於不得不低頭簽字,答應上述三項要求,並向工友遞交由白皮豬馬田和鲍富達共同簽署的『悔過書』,由港英一名『翻譯』當眾宣讀。初時,該『翻譯』欲站在『警崗』門口宣讀,但工友不允,要他站在橋頭,高聲朗讀。港英『翻譯』不得不一一 照辦。」「在港英低頭簽具『悔過書』後,我們的工友才答應將繳獲的機槍和衝鋒槍交回港英。在交槍時,工友將槍上的子彈退膛,放在橋頭地上,白皮豬垂頭喪氣地走近橋頭當眾表演『低頭拾槍記』。拾了槍後,只得作狀苦笑,還要向工友點頭為禮。」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6日
6日《明報》刊載港府新聞處公報稱,「昨晨九時半,約三十名華界居民越境進入英界文錦渡,這些人經常是在英界的過境處進行起卸貨工作的,但這次過境之時,他們襲撃警崗外兩名警察及警崗對面路上一名啹喀兵,他們自一名警員手中奪去一挺輕機槍並解除該名啹喀兵的武裝。此時有六名警察仍在警崗內,但他們的上峰訓令不得開火,附近尚有一隊英兵亦未開槍。軍中高級官員及警官即刻前往現場,並加派一排士兵前往文錦渡。稍後第四十八旅旅長馬田到達出事地點後,即詢問該批華界起卸工人為甚麼這樣做,該組工人的發言人申訴他們前天張貼的大字報被人撕除。雙方人員經過一小時半的談判後,通過翻譯,英方説明部份大字報是為當地法律禁止的,具有煽動性質的大字報。但其他如摘自毛主席語錄的大字報則不在禁止之列。在討論過程中,士兵仍可自由走動,該排啹喀兵則立於數碼之外。兩名奪得武器的工人則在該兩組軍警之中,他們並未有扳起武器或煽動警員士兵。談判是在極其和洽的氣氛中進行,華界方面曾一度拿出茶水款待大家。 大埔理民官鲍富達代表英方出席會談,並與對方發言人握手,表示彼此之間並無敵意存在。」「華界發言人表示兩點:(一)准許張貼有關毛澤東思想的大字 報, (二)不干涉唱歌。鮑氏向他們説明,他們可以獲得保證張貼一定量而無煽動性質的大字報,以及在最近數月內完全不受到任何干涉。對方並提出不得對昨晨事件採取任何報復行動。 馬田和鲍富達將上述保證寫下並將已簽名的一份交給對方。在談判過程中,一隊中國(共)軍隊在橋的華界方面戒備,但未作任何干涉。全部談判在中午十二時半結束。而該批工人在交還武器後被允許返回華界,以後工人則恢復他們的工作。在談判中,馬田旅長要求對方盡量抑制他們手下人員投擲石塊,然而對方表示這是孩子們的事,他們不能控制,不過對方表示他們願意和平相處,而在文字聲明中包括下列一句,『雙方願和平地相互對待, 以便避免任何誤解。』」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6日
據6日《大公報》稱,「抗暴群眾在港九市區安置的炸彈陣,威力越來越猛,繼前天在荃灣炸傷兩名港英鹰犬後,昨晚,炸彈陣更大顯威風,港英倚之為破炸彈陣的一名啤酒兵『軍火專家』,就在一顆土製炸彈前,被炸得滿面鮮血,上身烏黑。」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6日
6日《明報》則稱,「港九及新界地區昨日發現多宗真真假假的爆炸物,暴徒將其中一個,置於鐵路軌上,阻礙了火車交通,有置於電車月台處,更有置於戲院門口者,添馬艦基地,市民因此受驚不少,真嘢亦被軍火專家移去或燃引爆毀,其中一個彈傷了英陸軍軍火專家。」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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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 | * | 警方在大公報門口,拔槍指嚇該報職員。大公報事後向警務處及新聞處抗議。 |
* | 添馬艦海軍基地,吃土製炸彈,命中丹比亞號艦尾。 | |
8月7日 | * |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拉緊套在英帝脖子上的絞索」。 |
* | 港府向大公報及晶報發律師信,兩報卻表示一定要繼續宣傳毛澤東思想。 | |
* | 警察公然撕毀文匯報貼在門口的報紙,文匯報提嚴重抗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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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7日
8月7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拉緊套在英帝脖子上的絞索」的評論員文章,對香港左派「用一切必要的手段進行自衛反擊」表示肯定。評論員文章稱:
英帝國主義為了維持它的衰朽腐敗的殖民統治,越來越瘋狂地對我香港同胞進行血腥鎮壓。自從七月八日在沙頭角製造了邊境武裝挑釁之後,它又對我香港同胞和中國人民欠下了新的血債,犯下了新的滔天大罪。 它殘殺了我愛國同胞,現已查明的,就有何楓等八人。 它非法逮捕了包括反英抗暴鬥爭委員會負責人、工人、農民、新聞記者、演員、教師、學生、店員、商販和居民等一千餘人。 它出動大批軍警、甚至從航空母艦上調動直升飛機,襲擊、搜查和破壞了我愛國工會、學校、百貨公司、醫療所和居民區等五十多個單位。 它一再向我新華社香港分社等駐港國家機構公然進行瘋狂挑釁,並且非法逮捕我新華社記者四人,加以非法「審訊」和「判刑」。 在襲擊過程中,港英警察公然損毀中國人民偉大領袖毛主席的塑像和畫像,撕毀宣傳毛澤東思想的標語和圖片,侮辱我們神聖不可侵犯的國旗。 中國人民懷著無比的憤慨,聲討英帝國主義在香港犯下的新的血腥罪行,欠債總是要還的,賴帳是不行的。我們一定要向港英帝國主義強盜討還這纍纍血債! 我們偉大的領袖毛主席教導說:「在野獸面前,不可以表示絲毫的怯懦。我們要學習景陽崗上的武松。」 我們的愛國同胞正在按照毛主席的這個教導做的。他們在港英法西斯的獸行面前,毫無畏懼,同敵人展開了針鋒相對的鬥爭。香港各界工人聯合大罷工仍然在勝利地堅持。從七月十七日起,香港的海員又加入了大罷工的戰鬥行列,港九的漁民也組織了浩浩蕩蕩的抗英大軍。各界愛國同胞在各條戰線上,緊緊地配合著大罷工,展開了英勇頑強的鬥爭。 英帝國主義的血腥鎮壓,已經遭到了香港愛國同胞越來越激烈的反抗。香港愛國同胞用自己多種多樣的土製武器,開始對英帝國主義的反革命暴力,實行了自衛反擊。這是階級鬥爭的規律,是不以人們主觀意志為轉移的。 英帝國主義既然可以用軍隊、警察、「防暴隊」和各種武器以至裝甲車和直升飛機來鎮壓香港愛同胞,而香港同胞為甚麼不能夠用一切必要的手段進行自衛反擊呢?罪大惡極的港英帝國主義分子以及他們的鷹犬,在香港任意殺人放火,而又指望不受到香港愛國同胞和中國人民的嚴厲懲罰,豈不是白日做夢嗎? 香港同胞不愧是用毛澤東思想哺育起來的英雄的中華兒女。他們不怕犧牲,前赴後繼奮勇沖殺,用鮮血譜寫了一曲又一曲威武雄壯的凱歌。無論在港英軍警和「防暴隊」的襲擊面前,無論在敵人的監獄裡法庭上,他們寧死不屈,大義凜然,給予英帝國主義以堅決的回擊。香港愛國同胞有了戰無不勝的毛澤東思想,就有了精神原子彈,就能夠壓倒一切敵人,而不被任何敵人所屈服。 香港同胞反英抗暴的偉大鬥爭,是套在英帝國主義脖子上的一條強大的絞索。香港的中國工人和愛國同胞正在拉緊這條絞索。敵人不投降,就叫它上絞刑! 《人民日報》 1967年8月7日
8月7日,港島西區多人襲擊巴士電車,受到左翼輿論的鼓勵。據翌日《大公報》稱,「昨夜,港島西區愛國同胞首次掀起了一場懲戒破壞罷工工賊,並奮起迎擊港英殘暴隊挑釁的群眾性抗暴鬥爭。在這場規模不小的抗暴鬥爭中,西區愛國同胞機動靈活,進退自如,港英殘暴隊則頻頻被大量調動,一再撲了個空,弄得十分狼狽。」「昨夜九時半左右,港島西區德輔道西一帶,出現一批愛國同胞,他們其中的一些人,就在德輔道西近兩區警署的東行電車站上,擋住了一輛破壞工人 聯合大罷工的電車,用玻璃瓶、石塊等懲戒了破壞罷工的工賊,砸爛了電車一些玻璃。在大義凜然的群眾面前,罷工的破壞者嚇得飛車而遁。 之後,群眾們又自路旁搬來了港英放置在街頭的垃圾箱、路牌以及被人棄置的破木箱、紙盒等物,設置路障,阻止其他破壞罷工的電車通過,搞得好不熱火朝天。」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8日
8日《明報》稱,「昨晚九時許,百多名暴徒集中西區水街口向電車巴士襲擊,兩輛電車被打爛玻璃,職工三人受傷。一輛巴士也受襲,售票、司機、搭客三人受傷。其中電車被暴徒衝入車廂內,除將電車砸得稀爛外,司機及兩售票員均被打重傷。事後,電車飛站,返上環街市站向站長報吿,轉而報警。昨日暴行死灰復燃,一般人士相信是本港左翼報章轉載《人民日報》7日刊登之一篇文字有關,它説:『香港愛國同胞……不怕犧牲前赴後繼。』」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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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 | * | 文錦渡英籍警官拆除掛在邊境新樓上,寫有「打倒英帝」的旗幟,遭群眾拋石擊傷。 |
* | 港府在邊境加強防禦工事,到處設沙包陣。 | |
* | 港九新界到處出現「菠蘿陣」,真假炸彈令拆彈專家疲於奔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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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8日
8月8日,吳叔同抵台。據翌日《明報》稱,「蔣經國8日下午二時半,接見了日前抵台的中共『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委員』吳叔同。蔣經國對吳叔同表示歡迎。亦曾詢問吳叔同關於香港動亂的情形。」「吳叔同為中華書局董事長兼該書局香港機構負責人,來台前並充任『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廣東省委員會委員』,『港九各界反迫害鬥爭委員會委員』, 『港九出版界反迫害鬥爭委員會主任委員』。據聞他早已與台灣秘密取得聯絡, 日前外間曾傳吳叔同已自港乘輪偷渡赴日,實則吳叔同已抵台灣。另悉,吳叔同將於日內招待記者,與各界人士見面。」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9曰
同日,港九、新界仍真假炸彈處處。據8月9曰《大公報》以「炸彈戰處處顯威風,嚇壞『專家』氣死港英」為題報道稱,「香港愛國同胞配合工人罷工大軍,奮起抗暴。昨日香港、九龍及新界各地,處處扯起反英抗暴紅旗,難以捉摸的真假炸彈發現有十多二十處,疲於奔命的港英軍火『專家』東跑西走,還出動了直升飛機。這回正是氣死港英,嚇壞『專家』,樂煞同胞!」「香港方面,中環、灣仔、西區、北角昨日都發現了『可疑物品』。」 《大公報》又稱,「九龍方面,觀塘、九龍城、佐敦道、紅磡等地都出現了抗暴標語或假中有真、真中有假的『炸彈』。」「新界元朗、粉嶺、荃灣等地都出現了反英抗暴紅旗和可疑 『爆炸品』。」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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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 | * | 警方凌晨擄走商報李少雄、香港夜報胡棣周、田豐日報潘懷偉及陳艷娟、南昌印務翟暖輝五人。 |
* | 「各界鬥委會」發表聲明,斥港府迫害愛國新聞界。 | |
* | 香港十三家愛國報社發表聯合聲明,表示要加倍還擊港英,粉碎其封報陰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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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9日
8月9日,胡棣周等五人被捕。據翌日《大公報》稱,「窮途末路的港英法西斯當局,正作垂死掙扎,昨日又對我四家愛國報館和一家愛國印刷機構的負責人,進行嚴重迫害。天未亮即出動便衣特務分頭去綁架,強將香港商報督印人兼南昌印務公司董事長李少雄、香港夜報社長胡棣周、田豐日報社長潘懷偉及督印人陳艷娟、南昌印務公司經理翟暖暉等五人綁走。同時又非法搜 查新午報社長麥焯明的寓所,追查他的行蹤。」「當英國『警官』率同港英便衣特務分頭摸黑闖入上述各人的寓所時,他們除了隨身攜帶長、 短槍之外,還有鐵筆、士巴拿等爆竊工具,行同強盜。進入寓所之後,到處翻弄私人信件、書報等物,連廚房也不免被搜查一番,最後將一些私人物品,塞入預先帶來的紙袋,連人帶物,帶回警署。」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10日
8月9日凌晨四時左右,警察兵分幾路,分別拘捕了《香港夜報》 社長胡棣周,《田豐日報》社長潘懷偉和督印人陳艷娟夫婦,還有這 三家報紙的承印商南昌印務公司的董事長李少雄和經理翟暖暉。了解 新聞界情況的人一看這份名單就看出港英這個動作太「小兒科」了, 陳艷娟是家庭主婦,因為報紙要有督印人,潘懷偉就寫他的夫人的名 字,其實陳艷娟對報社的運作甚少過問。另一方面,承印商對報紙的 版面是無法干預的,不過港英還是根據它的法律控吿南昌印務「協助 與敎唆」罪。 其實當日已估計港英要對付「三報」的了,《文匯報》副總編輯 金堯如曾經要求「三報」在版面上降低調子,三位負責人亦暫時隱蔽 以避其鋒。但是三位外圍報人認為自己是中華兒女,幹的是愛國事業,即是坐牢亦不後悔,當然暫避其鋒是可以的。不過他們不大習慣,躲了兩天之後就説「龍床不如狗竇」要回家睡覺,不料港英就在那天晚上動手,只有《新午報》社長麥焯明留在隱蔽地點,逃過一 劫。 「三報」被控的罪名洋洋洒洒,計有:刊出虛構新聞、刊登不真 確消息、刊載煽動性文字等合共99項之多,法庭花去三天半時間始將控罪宣讀完畢。三家報社分作三宗案件審訊,到9月7日始審訊完 畢,上述五人判處入獄三年,另《新午報》判罰款一萬二千元,而南 昌印務公司則罰款四萬二千元。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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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 | * | 中方工人圍堵文錦渡警署,迫令英邊防司令賠償損失。 |
* | 風暴發生後,不但很多大資本家離港、遊客裹足,連日本官方亦勸喻日人不可來港旅遊。 | |
8月11日 | * | 文錦渡中方工人衝進警署,繳槍三十四枝,迫令鮑富達等文武官員簽認罰書。 |
* | 打鼓嶺區亦爆發衝突,中方農民打傷五名軍警。中國邊防軍鳴槍,警告港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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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11日
8月11日,文錦渡及打鼓嶺邊境再次發生嚴重衝突。所幸這些衝突並沒有繼續發酵,釀成更大的事件。據翌日左翼報紙「廣州11日下午專電」稱:
文錦渡運輸工人,11日凌晨又打了一場漂亮的勝仗,嚴懲破壞 「八.五」保證書的港英當局。在不足半小時的戰鬥中,赤手空拳的工人,繳獲了港英的重輕機槍7挺,全部槍械共34枝, 並繳獲大批手榴彈、催淚彈;港英四十八旅第十團第一營營長也被繳械,在工人群衆包圍下,乖乖地下令啹喀兵放下武器。 整個鬥爭從11日零時(北京時間)後開始,到四時结束。 我運輸工人,衊視武裝到牙齒的港英軍警,在敵人的重重佈防下,展開了英勇頑強的戰鬥。五十多名運輸工人,首先制服了港英軍警的頭頭——四十八旅第一營營長獲加,攻佔了敵人的四個據點,將港英的軍隊武器繳獲。警方一隻白皮豬舉搶意圖頑抗,工人即運用繳獲的槍,喝令敵人投降説:「你們的營長已投降了。」這條白皮豬便乖乖放下武器。 港英法西斯露出紙老虎原形後,才答應簽署認罪保證書。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12日
12日《大公報》稱,「港英法西斯當局昨日在打鼓嶺地區連續向我方羅芳村農民挑釁,受到堅決回擊。羅芳村的四十多名革命群眾用扁擔、石頭兩次狠狠地撃退港英數以百計武裝軍警的挑釁,打傷英國警官、軍官共五名,繳去一枝衝鋒槍,兩梭子彈,一套防毒面具。港英的武裝軍警曾發射催淚性毒瓦斯彈十多枚,其中多枚射進我寶安縣羅方村內。」「被港英驅遣的華籍警員及啹喀兵,多不願替港英賣力。在羅芳村革命群眾回擊港英挑釁時,他們爭相逃跑;個別堅持與我革命群眾為敵的,則受到嚴懲。」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12日
12日《明報》則稱,「港府為採安全措施,在昨晨邊境連續發生共區暴徒滋事後,宣佈中英邊界全部予以封閉,僅羅湖一處,仍允許進出。」「邊境共區暴徒在邊界搞事月來已有多起,在本月5日共區起卸工人突擊警崗,奪去武器後,昨凌晨,大陸居民又故技重施,包圍文錦渡警崗,將一批武器奪去,及至大埔理民官鲍富達及英軍官到場,與該批人談判時,竟為對方所乘,以武器威脅,迫簽所謂 『三項要求』,但此項被迫而簽的『條約』,經由港府宣佈為無效。」「昨晨九時半,邊境另一處打鼓嶺,出現大陸居民數十人,強行衝過封鎖網,與警方對抗,迫使警方以催淚彈鎮壓。至下午五時後,打鼓嶺橋頭恢復平靜,而橋上的閘門依然開放。」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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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 | * | 中國記協、人民日報、新華社聯合聲明,警告港府須立即釋放愛國報被負責人。 |
8月13日 | * | 警察鎮壓在街頭演出的學生,引起灣仔群眾以魚炮還擊。港府事後稱一名軍火專家及一名警員受傷。 |
* | 因進口布料貿易半癱瘓,致倒閉了幾家毛織廠。 | |
* | 連日下雨,錄得六點三寸雨量,港府制水措施仍不放鬆。 | |
8月14日 | * | 外交部照會英駐華代辦,抗議港府在邊境製造挑釁事件。 |
* |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文錦渡工人幹得漂亮」。謂此役僅是及時之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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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14日
8月14日,中國外交部照會英國駐華代辦處,「就香港英國當局不斷在文錦渡、羅坊等邊境地區製造挑釁事件,變本加厲地破壞邊境正常秩序,造成邊境上的嚴重緊張局勢」,再一次向英國政府提出最嚴重、 最強烈的抗議。
照會稱, 「8月5日,文錦渡我方搬運工人按照傳統習慣,推車運送貨物過境,香港英國軍警竟撕毁他們前一天貼的標語和大字報,並且無理開槍威脅工人。經我工人説理鬥爭後,香港英國負責官員向工人作了三項保證,並簽署了保證書。8月10日,香港英國當局公然違背自己的保證,調動了大批軍警,召來了反動記者,有計劃、有預謀地製造了新的挑釁事件。香港英國軍警不但設置鐵絲網,阻塞交通,而且又一次撕毁了我工人貼的標語和大字報,並且架設機槍,包圍和威脅我工人群眾。英國軍警還悍然拔槍準備向群眾射擊。我工人出於自衛,英勇鬥爭,奪下了英國軍警手中的武器。在我工人嚴正質問下,英國負責官員理屈詞窮,不得不承認錯誤,公開賠禮道歉,又一次簽署了認罪保證書,除重申8月5日三項保證外,並且保證拆除一切影響交通的障礙物和賠償我方工人所受損失。」「香港英國當局在文錦渡挑釁失敗之後,竟悍然於8月11日宣佈除羅湖外,封鎖全部邊境,不但再次毫無信義地撕毁了自己剛剛寫下的保證,而且破壞了整個邊境的習慣交通,妨礙了邊境雙方居民的生產勞動和正常生活,侵犯了雙方居民的傳統權益。」 「香港英國當局無理封鎖邊境,引起了邊境居民的極大憤慨。8月11曰,當羅坊我方農民群眾按照傳統習慣過境耕作時,遭到英國軍警阻止。這些英國軍警竟向我方農民開槍射擊,並連續發射了二十多枚催淚彈,其中一枚射入我境內,打傷了我方群眾三人。經我邊防哨兵鳴槍警吿,英國軍警始停止射擊。」 「香港英國當局繼7月8日沙頭角武裝挑釁 以來,不但迄今沒有履行中國政府7月9日照會中所提三項要求,反而在邊境不斷製造挑釁事件,以至變本加厲地破壞邊境的正常秩序,造成邊境上嚴重的緊張局勢。為此,中國政府再一次向英國政府提出最嚴重、 最強烈的抗議。」 照會最後稱,「英國政府必須責成香港英國當局立即取消封鎖邊境的一切措施,停止挑釁,切實保證邊境居民的正常往來和人身安全,尊重我方群眾和港九居民學習和宣傳偉大的毛澤東思想以及貼標語和大字報等權利。 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必須由英國政府負責。」 《人民日報》 196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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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 * | 亞非記協呼籲同業,支持香港愛國報人。 |
* | 因鬥爭日趨激烈,引起部分華警辭職。 | |
8月16日 | * | 深圳民兵誓言步步深入鬥港警,通告華警待機反戈一擊。 |
* | 新華社香港分社抗議港府,五次派警員上門挑釁。 | |
* | 庇理羅士、東華三院一中、嶺英中學三校開除一批左傾學生。 | |
8月17日 | * | 港府下令「香港夜報」、「新午報」、「田豐日報」立即停刊。 |
* | 鬥爭引致物價飛漲,茶樓酒家齊加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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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17日
8月17日,《香港夜報》、《新午報》及《田豐日報》三報被令暫時停刊。據翌日《明報》稱,「新聞處消息:昨天中央裁判署一名法官批准一項關於要求三間左派報紙停止出版之申請。該三間左派報紙為田豐日報,香港夜報及新午報。該項停止出版之命令宣佈立即生效,同時該項禁令將會在控案完結後終止。」
「法庭消息:本月10日香港夜報、新午報及田豐日報三間報社督印人等被控違反新聞條例,分別在法庭提控,上次在中央裁判署提訊時,檢察官曾向法官宣稱:根據新聞出版條例律政司有權在該案審判期間,向法院申請暫停與案有關之報社出版,惟是項申請尚未進行,律政司乃懇切希望該等報紙,未來之行為有良好之表現,怎料上述各報顯然未有改善,律政司因於昨日下午向中央裁判署賴特法官作是項申請。」 《明報》又稱,「賴特法官聆畢該項申請後,立即下令批准,限令香港夜報新午報及田豐日報由頒令日起至審訊期間, 暫停出版。在聆訊時,一名證人哈利士警司供稱: 於8月12日曾向南昌印務公司及新午報等發出一批吿票。三左報案的五名被吿被控三十項罪名,計胡棣周六項,翟暖暉、李少雄各九項,潘懷偉,陳艷娟各三項。」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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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 | * | 強烈抗議港府封三報,新華社分社提強烈抗議。 |
* | 被封三報出聯合刊。 | |
* | 連日大雨,水塘滿瀉流入大海,港府仍不肯放水。 | |
8月19日 | * |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香港是中國的領土」。表示中國人民對港英野蠻鎮壓我親骨肉同胞,絕不能置之不理。並謂整個香港都要重歸祖國。 |
* | 兩百警員衝入「香港夜報」、「新午報」、「田豐日報」,搜走參考書籍及賬薄、撕毀國旗、毛主席語錄、搗毀毛主席肖像及生產工具。三報鬥委會發表聯合聲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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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19日
8月19日,新華社香港分社發表聲明,「最最強烈抗議港英當局野蠻迫害香港愛國報紙和愛國新聞工作者的法西斯暴行」。聲明稱,
「最近時期,港英法西斯當局不顧偉大的中國人民的抗議和全世界革命人民的輿論譴責,對香港愛國新聞界進行了一連串新的政治迫害。8月9日凌晨,港英法西斯當局非法綁架了《香港夜報》社長胡棣周、
《田豐日報》社長潘懷偉和督印人陳艷娟、《香港商報》督印人兼承印愛國報紙的南昌印務公司董事長李少雄、經理翟暖暉等五人,
並對他們羅織了三十項莫須有的『罪名』,進行非法『審訊』。8月17日,港英法西斯當局更進一步對這些愛國報紙進行更嚴重的政治迫害,
非法宣佈將《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停刊。與此同時,港英法西斯當局還利用所謂『法律』手段,準備以所謂『誹謗罪』來迫害《大公報》、
《晶報》和承印愛國報紙的『南昌印務公司』和『香港報業印務公司』。這一連串暴行,是港英法西斯當局繼無理逮捕許雲程、薛平等十四名愛國記者之後,
對香港愛國報紙和愛國新聞工作者所進行的變本加厲的政治迫害,對此,我們提出最嚴重、最強烈的抗議。」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19日
8月19日,港英警察包圍《香港夜報》、《新午報》和《田豐日報》三報並首次入屋搜查左派報社。據翌日《明報》稱,「新聞處公報:本港警方昨晨採取閃電行動及拘捕三十四人查詢,但不久已被釋放。同時警方在進入該樓宇時並無遭受抵抗。」「現場報道:警隊昨首次採取斷然行動,在昨日清晨,大舉搜查日前已被法庭下令暫時停刊的香港夜報、新午報、田豐日報等三間左報社址。結果,搜獲上述三間左派報紙於前日違例出版之『聯刊』一批及聯合刊之紙型,證實前日上述三左報在本港市面發行的『聯刊』乃在該三間報社內所編排印刷的,而非如其在聯刊中『印明』由澳門捷記印務公司承印。與此同時,有三十四名正在報社內進行編輯、撰稿、排字及其他工作的男子,全部被警方拘捕帶返警署,迄至昨晚,經詢供完畢後,該卅四名被捕者,已獲釋離去。」「警方昨晨搜查左派報社的行動,是左派發動5月騷動迄今的首次。捜查的行動歷時達四句鐘,搜查工作完畢之後,該大廈的大門由警方用一把大鎖鎖上,然後將一把鎖匙交給該樓宇的管理人。」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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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 * | 中國外交部嚴正聲明,限港府在四十八小時內撤消三報停刊令及釋放被捕報人。 |
* | 九家左校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毛主席的書」天天教、天天學。 | |
* | 三報被封引致小型報紙如雨後春筍,並出版「新香港夜報」、「新新午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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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20日
8月20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香港是中國的領土」的評論員文章。文章稱,
「港英帝國主義的電台和報紙最近狂妄叫囂甚麼香港是 『英國領土』,胡説我廣東省農村人民公社社員到新界種地是甚麼『侵犯』『英國領土』,
中國人民對香港同胞反英抗暴鬥爭的支持是甚麼 『干涉香港內政』等等。這是十足的強盜語言,是對中國人民的嚴重挑釁。」「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這是全世界婦孺皆知的事情。
英帝國主義在一百多年前,乘着海盜船隻,來到中國,發動了罪惡的 『鴉片戰爭』,屠殺了無數的中國人民,還霸佔了我國領土香港。接着它又侵吞我九龍,攫取我新界。
這是英帝國主義欠下中國人民的一大筆血債。這筆債,中國人民是遲早要向英帝國主義徹底清算的。」
《人民日報》 1967年8月20日
8月20日,據新華社北京電:中國外交部西歐司負責人晚上召見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交給他中國外交部照會,「就香港英國當局瘋狂迫害香港愛國新聞事業和愛國新聞工作者的一系列極為嚴重的罪行」, 向英國政府提出最緊急、最強烈的抗議。照會全文如下: 英國駐華代辦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要求英國代辦處立即把下列事項轉告英國政府。 香港英國當局對香港愛國新聞事業和愛國新聞工作者進行一系列疯狂的政治迫害,已經達到了極為嚴重的程度。 兩個多月來,香港英國當局以非法綁架的手段無理逮捕了新華社香港分社記者薛平、陳鳳英、陳德穆、羅玉和;《文匯報》記者劉柱平、黃一溜;《大公報》記者譚思俊、羅向榮、王寧;《新晚報》記者梁麗儀、鄺寶文;《香港商報》記者陳子峰;《晶報》記者吳在城;《經濟導報》記者許雲程。8月9日,香港英國當局又横蠻無理地非法逮捕了《香港夜報》社長胡棣周,《田豐日報》社長潘懷偉、督印人陳艷娟,南昌印務公司董事長、《香港商報》督印人李少雄和該公司經理翟暖暉。8月17日,香港英國當局竟悍然勒令《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停刊,並且對《大公報》、《晶報》以及承印愛國報纸的南昌印務公司和香港報業印刷公司提出了非法訴訟。8月19日,香港英國當局又出動武裝警察和特務,襲擊《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並非法逮捕三報工作人員三十四人。 香港英國當局血腥鎮壓港九愛國同胞的滔天罪行,引起全中國人民的憤慨。港九愛國報紙和愛國記者如實報道,揭露這些法西斯暴行,完全是正義的,是他們的神聖職責。香港英國當局對他們恨得要命,怕得要死,竟然羅織各種莫須有的罪名,對他們進行種種 野蠻的政治迫害,企圖扼殺愛國輿論,壓制正義和真理的聲音,這只能在全世界人民面前徹底暴露英國政府極端醜惡的法西斯帝國主 義的猙獰面目。 中國政府再一次向英國政府提出最緊急、最強烈的抗議,並且嚴正聲明,英國政府和香港英國當局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内撤銷對《香港夜報》、《田豐日報》和《新午報》的停刊令,無罪釋放上述十九名香港愛國新聞工作者和三十四名工作人員,撤銷對《大公報》、《晶報》以及南昌印務公司和香港報業印刷公司的非法訴訟,恢復上述各報紙及印刷公司的正常業務。否則英國政府必須對此承擔一切後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1967年8月20日於北京 《人民日報》 1967年8月21曰
8月20日,兩幼童在北角區被炸彈炸死。據翌日《明報》稱,「左派暴徒亂放炸彈,昨日在北角清華街炸死兩姊弟,姊名黃綺文、八歲,弟名黃兆勳、三齡,住北角清華街二十號地下。昨午四時四十五分,兩姊弟的母親做家務,着年老的祖母看管這兩姊弟,小童無知,做姊姊的偕同弟弟在街口玩耍,就在距離兩姊弟家中約五十碼的地方,這地方有一條小斜路,上為蘇浙公學,下面沿清華街尾轉左有小橫巷,下通建華街,在清華街尾,小巷之前,經常停泊不少車輛,也有不小幼童在該處玩耍,當時,該處停有一輛雪鐵龍牌房車,車牌AD 8980號,在這房車車頭,放置有一個鐵罐型炸彈,兩姊弟年少無知,走到房車之前,做大姊的拾起這鐵罐,剛拿起時,即行爆炸,轟然巨響,女童右手掌焦爛,肚爆腸流,頭臉焦黑,當場炸死街邊,做弟弟的時適在其姊身旁,頸部亦被炸穿了幾個洞,昏倒街上,慘狀不忍卒覩,該房車的車頭玻璃粉碎,車頭座位也毁爛,該炸彈的爆炸力之強大可想而知。」「巨響發生後,整條清華街震驚,兩姊弟的父親聞聲,立即找尋兒女,但走出街時,已發現兩個兒女倒在地上,驚狂呼叫,立即致電報警,由救傷車將其弟送往醫院施救,但未幾亦吿慘死。」「這件慘案,是否想炸那輛私家車或其車主,抑或毫無目的,志在殺傷無辜,警方正在偵察中。」「死者之父名黃耀榮,三十四歲,台山縣人,母名陳麗娟,二十七歲,生有四兒女,長及幼的俱炸死,二子黃兆康,六歲,三女黃綺珊,四歲,還有一個年約五十六歲的老祖母。 黃耀榮經營五金手工業為生。死者黃綺文就讀於清華街樹人學校(左派學校)小學一年級,自該校被搜查後,黃父即叫她不可上學。這一回剛巧是左派炸彈炸死了左派學校的學生了。死者的母親及祖母,於事後痛哭流涕,幾至昏厥。」 香港 <明報》 1967年8月21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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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 | * | 人民日報質問英國政府是否要毀邦交。 |
* | 中國記協、紅旗雜誌、人民日報等單位,兩千新聞工作者到英駐華代辦處抗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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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21日
8月21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揭穿英帝的狡詐嘴臉」的評論員文章。文章稱,
「我國政府已經一再照會英國政府,就香港發生的情況,向它提出了最強烈的抗議和最嚴重的警吿。昨天,我國外交部又正式照會英國政府,
限令英國政府和港英當局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對香港我三家愛國報紙的停刊令,釋放被捕新聞工作者和撤銷對愛國報紙和印刷公司的非法訴訟,並恢復受迫害的報紙和印刷公司的正常業務。
中國人民再一次嚴厲警吿英帝國主義,你們必須照此辦理,否則,你們將要承擔一切由此而引起的嚴重後果。」「我們要吿訴布朗之流:香港是中國的領土,香港居住着我們的同胞,
你們想把在香港犯下的滔天罪行,同中英兩國關係問題分開,這是白日做夢,是絕對辦不到的。」「雖然,中英雙方互派外交代表已經十多年了,可是由於英國政府一貫追隨美帝國主義,
大耍兩面手法,猖狂反華,所以中英關係至今仍然處於半建交狀態。現在,英帝國主義又對我香港同胞實行瘋狂鎮壓,這不是蓄意要徹底破壞中英兩國的關係嗎?」
《人民日報》 1967年8月21日
同日,合眾社倫敦電稱,「此間外交界人士宣稱:英國已拒絕接納中共的一次照會,該照會限令英國在四十八小時內撤銷封閉三間左報的禁令並且釋放屬於該等左報的五十三名的職員。英國駐北京代辦霍普遜已致電倫敦謂當他被召往中共外交部時已拒絕接納該項照會。」「據此間左翼報章刊出消息:上述之人物包括新華社香港分社記者薛平、陳鳳英、陳德穆、羅玉和;文匯報記者劉柱平、黃一溜;大公報記者譚思俊、羅向榮、王寧;新晚報記者梁麗儀、鄺寶文;香港商報記者陳子峰;晶報記者吳在城;經濟導報記者許雲程,及香港夜報胡棣周,田豐日報潘懷偉、陳艷娟,南昌印務公司香港商報督印人李少雄和該公司經理翟暖暉。與共停刊之香港夜報及曾被傳訊之三報工作人員三十四人。」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22日
8月21日,北角清華街有一個炸彈爆炸,炸死一對稚齡姊弟,一個八歲,一個三歲。報道説那是一個鐵罐被安放在街尾一輛房車的車頭,死者拿起這個鐵罐就發生爆炸。
這件事也是事有蹺蹊。
一、清華街是一條「掘頭路」,正如當日港府發言人所説,「發生爆炸的現場既無政府機構,也無政治的目標」。既然如此,為甚麼要把辛辛苦苦搞出來的炸彈冒險擺放在該處?
二、清華街是住宅區,在這裏擺放炸彈只會傷及無辜,如此做法 只會招來居民的反感,對誰有利?答案只有一個——港英。而港英正是抓住這一點,宣揚左派恐怖分子殘暴無良。港英這個做法很成功, 直到現在還是有人跟着港英這個調子來唱。但是如果稍為動動腦筋的 話,就可以回答下面的問題:「難道擺放炸彈是左派的專利嗎?」《香港夜報》社長胡隸周回答這個問題時指出:「如果我是左派,那會放 炸彈害自己人?」胡隸周這句話是指左派機構門前發現炸彈。(見张 家偉著《香港六七暴動內情》P.199。)
其中最突出的是:
一、10月14日下午二時,有兩個「可疑物體」出現在灣仔摩理臣山道、霎西街交界處,軍火專家到場,把這兩個「可疑物體」從馬路移至南洋戲院(現南洋大厦)門前的行人路上, 扔下不管。這個地方距離港澳工委的新華社不過二十碼,距離陳東里口的新華社職工宿舍就更近,隔了一個多鐘頭軍火專家始回來引爆。
二、10月18日清晨七時,培僑中學校道上發現一個 「可疑物 體」。培僑中學在朗園山,它的校道是該校專用的私家路。是誰要對付新華社或左派學校的學生?目的何在?……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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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 | * | 廣州六萬人示威,駐軍表示全力支持香港同胞抗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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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22日
8月22日,新華社自北京發出電訊稱,「被英帝國主義瘋狂迫害我香港愛國同胞的法西斯暴行激怒了的首都紅衛兵和革命群眾一萬多人,今晚湧到英國駐華代辦處舉行聲勢浩大的示威,在門前舉行了聲討英帝反華罪行大會,並且激於義憤,對英國駐華代辦處採取了強烈的行動。」
「聲討大會嚴正指出:英國政府竟敢無視我國外交部8月20日照會的要求,在四十八小時內尚未撤銷對香港三家愛國報紙的停刊令,拒不釋放被捕的愛國新聞工作者和撤銷對愛國報紙及印刷公司的非法訴訟,這是對中國人民的嚴重政治挑釁。大會指出:中國人民決不允許英帝國主義者在香港橫行霸道。英國政府必須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嚴重後果。」 《人民日報》 1967年8月23日
8月22日,法新社自北京發出電訊稱: 我是一名駐北京多年的法新社記者,與其他外國駐此間記者從未見過像今晚那樣極度混亂的情景。 當此間凌晨一時十分,英國外交使館發生的事件,似乎已過去,但可能只是暫時的。 現在仍然可見到該使館内冒出火焰與濃煙,但街上注滿了水,五輛中共消防車開到來,企圖控制火勢。 昨晚二十二時四十五分,我們許多同業均注視着我們的手錶,在黃昏前開始在英國使館前面進行之示威。但最壞的仍是擔心該項最後通牒,中共限定英國解除封閉香港若干左派報紙於二十二時四十五分到期。 當時鐘搭正二十二時四十五分則一切開始了。由另一名居住在該使館附近的法新社駐北京記者菲立波與鄰近的外交人員帶給我們初步報導。 當該項中共最後通牒一到終止期限,紅衛兵隨即衝入英大使館。他們將英代辦霍普遜住所與該使館内的家私搬到街上縱火焚燒。 據目擊者説,當時紅衛兵並將莫洛托夫雞尾式炸彈與點着火的汽油罐投擲進英使館代辦的住所及花園中。當時附近有攝影記者在現場攝影。 同時於二十二時四十五分另一項行動又告開始,紅衛兵在北京市内到處搜索英國外交官員的住所。據目擊人士説,有兩名外交官與兩名秘書被紅衛兵痛毆受傷。 直至上午一時二十分,約有一千名紅衛兵仍在該英國外交使館前面示威。進入該使館已被禁止。同時該使館的六、七電話線均不通。我每隔十分鐘打一次,结果仍然無法接通。 北京古老禁城屋頂上的金黃色花碑在黎明中放射稀微的毫光,但在外國人與外交官及記者的家中昨晚沒有一個人睡得着,而今晚每人亦將徹夜不眠。 紅衛兵於進攻該英使館時,鬧得十分嘈吵。而英國外交人員的下落則生死未卜。預料外國人士將會向中共當局提出一項集體抗議,但目前情绪逐漸高涨。 香港《星島晚報》 1967年8月23日
美聯社9月24日自倫敦發出電訊,回顧了英國代辦處被襲事件的詳情: 現時由各方面搜集得來之資料已可串成一個詳細的故事,説明英國代辦處在北京被襲始末及隨後之外交活劇。 襲擊事件在8月22日發生。據旁觀之外交人員説,襲擊之組織有如軍事行動。 四十分鐘内英國代辦處之幾所屋宇即被縱火,内部被搗毁, 十八名男子人員及五名婦女遭毆打,有些甚至受傷流血。 三十六個國家駐北京的外交人員除一國外,皆對他們之英國外交官員加以援助慰問及照顧。 這三十五國人員内有非洲人,有亞洲人,有歐洲人。他們代表的政府,有資本主義的,有共產主義的,也有中立的。唯一沒有出手援助的是埃及的大使亞德里。 英國駐北京外交團以代辦霍普森為首。 8月22日由晨至晚霍普森居住之歐式洋房及兩層三十個房間之辦事處鐵門外緊張氣氛不斷在加強。 北京外交團中各人都以為晚上十時半將為最後時間,因為那時四十八小時之最後通牒將到時,中共告知英倫必須撤銷香港三家共黨報紙之禁令。而英倫拒絕了。將到時間, 一輛輛貨車運載紅衛兵而至,在英國代辦處門外集合,警方及民兵也在現場,他們説為英人安全起見,禁止霍普森與其屬員離去,在此情形下他們乃被禁銦在自己之屋内。 外間其他外國外交人員則皆在細密觀測,且不時想法以電話通知英人外間發生之事。 時間一分一秒鐘地過去了,代辦處之中國僱員往見霍普森,要求他承認香港的騷動是英國罪行,结果又遭霍普森拒絕。 晚間英人進餐,餐後並欣賞一出電影,彼德斯拉主演之《法律的長臂》。 十時半一到,一名紅衛兵即向空中燃放一枚信號彈,隨即號角大響,暴徒爬進十呎高的灰圍牆,包圍了辦公處與霍普森之住宅。 代辦處之無線電報員卒能向英倫發出最後通訊:「暴徒衝進來了 °」 隨即是四十分鐘之恐怖行動。 一隊隊的紅衛兵在分頭進行小組領袖的命令,警察與民兵都在袖手旁觀。 有些暴徒向英代辦處的汽車投汽油,然後縱火,有些暴徒則搶掠霍氏住所,有的暴徒將傢俬、書籍搬出縱火,有人則用鐵枝將牆壁挖成洞隙,再把稻草放火焚燒。霍普森等人在内看見這情形,知道有被活活燒死的危險,乃決定離開該建築物。五名女秘書各由一男子保護。一隊紅衛兵對英外交人員們襲擊。四個英國女子被毆,所有英男子均被拳打腳踢,或被竹棍毆擊。該等英國人分隊從暴徒中掙扎出來,到外國外交官們等候之處。 五輛消防車遲遲到達,作無濟於事的灌救。 至晚間十一時十分,紅衛兵撤退至其集合處。 該晚北京全市的外國外交官很少人入睡。外國外交官們很憤慨。他們知道英外交官們所受的恐怖他們亦可能受到,這使他們團結起來。 於是派法大使訪中共外交部,譴斥對英使館的攻擊。埃及使節照會各國使節及中共聲明不參加抗議,未説明理由。印度使館予英外交官員們以逃避方便之梯子,但英官員終於入芬蘭大使館。 據目擊者稱,霍普森頭部被毆擊時,有個軍人走前與其附近的中共人員(相信為中共外交官員)説話,彼二人後令紅衛兵放下霍氏,中共官方似充份控制局面,在將英官員擊斃之前,停止毆擊。 香港《星島晚報》 1967年9月25日
火燒英國代辦處事件發生後,英國立即採取了報復性措施。據法新社倫敦22日電稱: 英外次湯遜(在布朗休假期間代攝外相職務)召中共駐此間代辦沈平到英外交部,並告訴他説:「對英使館的襲擊是中國政府慫恿的無疑。」並謂在英使館周圍的軍警未作任何保護英使館及其人員的努力。又謂英政府已採取三項重大步驟,以報復英使館被焚事: 一、今後,所有在英國持有外交護照或官方護照的中國人須先取得外交部的出境許可證始得離境。 二、中共在英國的一切外交人員除非先經四十八小時前通知, 否則只能在倫敦中心大理石拱門周圍五哩内行動。 三、須至英駐北平外交人員的無線電交通恢復後,始准中共駐英外交代表團使用外交無線電。 湯遜説:中共政府「違反一切外交行為規矩,侵犯使館的裕免權及英代辦及其屬員的豁免權。」這是中共政府悍然不顧他國主權的又一實例。這是足使中國政府為世界所不齒的野蠻行為。 湯遜要求保證今後英在北京的人員受到保護及中共政府對一切損失的赔償。 香港《星島日報》 196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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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 | * | 因港府無視中國外交部的48小時限令,北京紅衛兵在英駐華代辦處外採取激烈行動。「各界鬥委會」亦因此發表聲明,號召各條戰線予港府更沉重的打擊。 |
8月24日 | * | 商業電台播音員林彬及其弟坐駕被淋電油,縱火燒死。事後「地下鋤奸突擊隊司令部」發表公告,宣佈林彬出賣民族的四大罪狀。 |
* | 文錦渡群眾以石頭襲擊羅湖移民局,拆掉文錦渡橋頭上的障礎,邊防軍曾兩度鳴槍示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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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大公報》發表題為「中國人民説話一定算數」的社評,稱火燒英國代辦的行動「及時得很,好得很!」社評稱,「我外交部20日照會英國政府,限令它於四十八小時內撤銷對三家愛國報紙的停刊令,釋放被捕愛國新聞工作者和撤銷對愛國報紙以及印刷公司的非法訴訟。對於我外交部這些嚴正的要求,英方竟悍然表示拒絕。」社評又稱,「有挑釁就有還擊。被英帝瘋狂迫害我香港愛國同胞的法西斯暴行激怒了的首都群眾一萬多人,曾湧到英國駐華代辦處舉行聲勢浩大的示威,並且激於義憤,對這個代辦處採取了強烈的行動。這是以行動對行動。這個行動,只算對英帝一個小小的警吿,只是表明中國七億人民決不坐視港英繼續殘酷迫害港九同胞,決不容忍英帝肆無忌憚地向七億偉大中國人民的挑釁。如果英帝不肯照我外交部的照會辦理,嚴重的後果還在後頭。首都紅衛兵和革命群眾這種激於義憤的行動,及時得很,好得很!」
香港《大公報》 1967年8月24日
8月24日,《文匯報》今天發表題為「英帝對中國人民的嚴重挑釁」的社論,稱火燒英國代辦處的行動「不過是給英帝國主義小小的懲戒」。社論稱,「我國政府和人民在提出的四十八小時限期之內,仍然採取忍耐等待的態度。然而,直到前天深夜,即四十八小時限令期滿之時,英國政府竟敢依然無視我國照會的要求,不肯撤銷對我三家愛國報紙的『停刊令』,亦不釋放被捕的愛國新聞工作者和不撤銷對愛國報紙和印刷公司的非法訴訟。不僅如此,港英法西斯當局還在我國政府的限令期內,橫蠻地繼續非法『審訊』我愛國新聞工作者,對我愛國報紙繼續進行武力挑釁。」「此可忍,孰不可忍!前晚,亦即四十八小時限期屆滿之際,北京紅衛兵和革命群眾一萬多人,湧到英國駐華代辦處舉行聲勢浩大的示威和聲討英帝反華罪行大會,並且激於義憤,對英國駐華代辦處採取了強烈的行動。我們早已一再提出警吿,革命的中國人民是不好惹的。 英帝國主義分子硬要在中國人民的反帝怒火上加油,那完全是咎由自取。首都紅衛兵和革命群眾所採取的強烈行動不過是給英帝國主義小小的懲戒。」 香港《文匯報》 1967年8月24曰
《明報》今天發表題為「四十八小時後,原來如此!」的社評。社評全文如下: 8月20日晚間,中共外交部照會英國,限令四十八小時内釋放香港被捕的左派報人,並將三家左派小報啓封,停止對大公報和晶報的法律訴訟,否則的話,一切後果由英國負責。中共向英國抗議多次,迄今為止,一直沒有提出時間的限期,這一次卻提了四十八小時的限期,顯得局勢特別嚴重。到底這一次抗議,與其他抗議有甚麽與眾不同之處。 英國駐北京代辦當場便拒絕接受抗議,於是全香港居民大家十分關切地注視:四十八小時之後,到底有甚麽事情發生?儘管大家很關切,然而全港居民絲毫沒有惶恐不安的心情。這四十八小時,極大多數人是以十分歡忭的心情來度過的,因為颶風凱蒂沒有給香港造成甚麼損害,卻帶來了大量雨水,使我們立即恢復全日供水。四十八小時快滿時,消息傳出,大公報和晶報招待記者,為自己被控誹謗的案件辯護,新聞界從業員的心情更加輕鬆了。因為如果中共決定對香港採取甚麼激烈的行動,大公報和晶報的案件還成甚麼問題?該兩報所以要急急乎的公開辯護,顯然,香港的局勢在目前決不會有任何根本上的變化。 謎底揭開,四十八小時屆滿之後,北京群衆焚燒英國駐北京代辦處,毆打英國代辦和其他外交人員。原來四十八小時的期限,意味着「我打你的外交人員」。燒外國使領館和打外交官,那是幾十年前義和團的作風,中國自從正式遵守國際間交往的慣例之後,早已不幹了。近年來,那是印尼和非洲等落後國家所幹的貽羞天下的羞事,中共卻又來幹這一套。左派人士不妨撫心自問:毆辱外國的外交人員,放炸彈炸死兒童,這種行動對中共的聲譽是有好處還是有損害?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24日
據合眾社倫敦24日電稱:「在英國駐北京代辦處被毀之後,英國就開始限制駐在倫敦的中共外交人員的行動,他們均禁止離境。而且他們如果要到倫敦五哩以外的地方,亦要先得到英國外交部的准許。此舉是英國在外交上史無前例的,其目的是將中共人員當作人質,以保證在北京的英人的安全。英國外相布朗稱,在北京的廿九名英國外交人員的妻子及兒女應該獲得離境的優先權。在星期二晚上數以千計的紅衛兵在示威時燒毁英國的代辦處,並且毆打及蹴踢該處之男女人員。 《北京郵報》報導謂,英國代辦霍普森向中國政府提出抗議時,並不依循正式外交途徑。英國外相布朗在星期二晚向駐於倫敦的中國代辦提出強硬之口頭抗議,該抗議謂焚燒英使館是侮辱的及野蠻的舉動,又要求中共賠償代辦處及霍普森寓所之損失,並且要求負責保護該使館及其人員。 該抗議稱:英國要求中共解釋這件『由中共政府故意慫恿的事件』。在英國使館被襲之前,曾有四名持有出境證件的英國外交人員被禁止離境,據稱中共方面吿訴他們沒有飛機載他們離開。英外相布朗在星期三與英外次湯遜商討如何將在北京的人員撤離。」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25日
8月24日,香港商業電台著名播音員林彬被燒重傷,次日不治。據翌日《文匯報》稱:昨晨八時許,九龍窩打老道山文福道嘉鳴閣對開的馬路上,有一輛灰藍色的「福士」牌小型私家車突然着火焚燒,車上跳下兩個火人,其中一人在馬路上打滚,一人則跑到當地附近的麗的呼聲車房前倒下。 在馬路打滚的火人是「香港商業電台」廣播員林彬,另一人是他的弟弟。林彬在馬路上打滾後,衣服盡毁,躺着不動,傷勢顯然不輕,事後,救傷車到場將兩人送進醫院。 林彬居於窩打老道山,置有灰藍色「福士」牌小型私家車AF 7X68號。附近街坊説,該車當時從文福道駛到嘉鳴閣對面時,便告起火,火勢猛烈,全車燒毁。另一説,林彬等登車,開動私家車後,就挨了電油潑淋着火,車子在路上向前滑走,停在現場的渠邊。 事後,救傷車和消防車到場,將兩人送醫院及將火撲熄。大批港英警方人員到場調查,對於附近路邊的鐵罐之類的東西像「踩着芋莢當蛇」,以為都是「可疑的爆炸物體」,步步驚魂,擾攘了兩個多小時才撤走。 林彬是在一貫以來幹其見不得人的反華罪惡勾當的「香港商業電台」當廣播員,他在宣傳反華的罪惡勾當中充當一個 「爛頭蟀」的角色。自從香港中國同胞遭受港英的民族壓迫和迫害之後,掀起了一場轟轟烈烈的反英抗暴鬥爭怒潮,三個多月來,他變本加厲地為港英賣命,對英勇抗暴同胞,極盡污辱誣揑之能事,早已為廣大的中國同胞所不齒。他天天叫囂,用盡「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的語言,把祖國的革命群果稱為「暴民」;「無大陸豬食新界豬」、「無大陸荔枝食金山橙」,也是他的「傑作」。連昨晚倫敦電台廣播消息時,也説林彬「在無線電廣播中進行反共運動極為活躍。」 香港《文匯報》 1967年8月25曰
據25日《明報》引述港府公報稱:「昨晨有兩名香港商業廣播電台職員,在九龍因爆炸而受重傷一事,該電台已懸出賞格十萬元,準備賞予能提供消息,因而使兇手被捕及判定罪名之人士。」「除此之外,警方已為此案另外懸出賞格五萬元,即合共十五萬元。」港府公報續稱,「該次爆炸,相信係由一枚汽油炸彈所引起。發生時間約為上午九時,地點則在窩打老道山文福道附近之文運道。」「有關事件係在商業電台之兩名職員林彬及林光海路過該處時發生者。當時有三名男子突然截停其汽車,並向汽車投擲一件物品,以致引起焚燒。結果,該兩名商台職員,大部份身體被燒傷。傷勢均較為嚴重。」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25日
8月24日發生火焚林彬事件。林彬是商業電台名播音員,當日早上他從何文田山駕車上班,路上遭人潑汽油點火焚燒,傷重不治。據悉,當時動手的只有三個人,—個人手持紅旗示意停車,一個人潑上汽油,第三個人點火,動手後三個人逃去無踪。林彬全身着火,翌日傷重死亡,當日與他同車的堂弟林光海亦吿傷重不治。事發當天有個「地下鋤奸突擊隊」發表公吿,承擔責任。 林彬以主播《大丈夫日記》成為家喻戶曉人物。反英抗暴鬥爭開展後,林彬主播《欲罷不能》,大罵「左仔」,他的馳名的開場白是:「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林彬咬牙切齒的謾駡並沒有得到港英的認同,相反卻被台灣捧為「反共鬥士」,而他的全家也就歸隊去了(台灣)。這一點恐怕是問題的癥結。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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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 * | 炸彈再傷一英籍警司及一名幫辦。 |
* | 解放軍在橋頭架起機槍陣,支持群眾鬥港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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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25日
8月25日,據合眾社倫敦25日電稱,「英國政府擴大限制居住英國的華人離境條例頒佈後,逾二千五百名中共人員已受到該條例的管制,消息謂,本週四,中共使館內不斷冒住黑煙,估計為中共在內部焚燒大批文件所致。根據居住中共使館附近人士宣稱,中共每隔兩月左右即焚燒文件一次,但從未見到焚燒時持續這麼久過。英國外交部宣稱,英國代辦霍普森本週四向倫敦發出電訊謂,他準備在他屬下一名官員的寓所內設立辦公室。霍氏描述目前英國使館建築情況,謂當他們回到使館時,僅見牆壁仍完整。全體外交人員皆平安無事,霍氏本人受紅衛兵襲擊而頭部受傷。霍氏謂,他在替二十九名使館官員的妻兒取得離境的允准過程中未有任何成效。也未得到中共有關本週三他提出抗議的答覆。」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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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 * | 官津補私各校學生一千多人在中環示威,警察捕人。 |
* | 深圳駐軍通令港府拆掉文錦渡路障,使中國輸港副食品量大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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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26日
8月26日下午一時,1,500名學生在中環舉行示威遊行,這次示威組織得有條不紊。學生們分成四隊分別出發,以中環街市為匯合 點。這時《大公報》記者黃澤在租庇利街攀上一輛貨車拍照,給五名 便衣盯上了,當防暴隊來到發射催淚彈時,特務們藉着混亂場面一擁 而上,把黃澤強行推入中環街市的男廁毒打至不省人事。黃澤於5月 15日在新蒲崗採訪時曾遭到港英特務突襲,這次是第二次,而且傷得更重,在醫院共縫了20多針。港英重施故技,指稱黃澤是指揮人物,控以:煽動性言論、非法集會、藏有犯罪性武器、襲警、拒捕等五項罪名,判囚五年。港英對黃澤的重判卻是沒有想到,這個五年刑期反而使港英拖累了自己,後來為了解脱這個死結而絞盡腦汁。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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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 | * | 港府繼續對左報施壓,捕走大公報記者黃澤。 |
8月28日 | * | 倫敦承認一軍火專家在獅子山被炸彈炸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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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8月28日
8月28日,港英警方在港九各地共接獲十五宗有關發現炸彈的報吿。據翌日《明報》稱,「一名陸軍軍火專家昨午奉命登上獅子山拆卸一包可疑爆炸物,當他引爆時,不幸被炸力拋下二百餘呎山坡,身受重傷,後出動直升機前往救援,詎已不治殉職。」
《明報》又稱,「昨日除在獅子山發生一宗爆炸案外,警方在港九各地共接獲十五宗有關發現炸彈之報吿。在九龍發現之九顆炸彈皆為真彈,但所有在港島發現之炸彈皆為詐彈。」「昨日下午三時二十四分,一個盛載有炸藥之煙罐被發現放置在大有街,下午四時四十分,一袋爆炸品被發現於觀塘香港上海匯豐銀行門外,晚上十時另一個載有炸藥之紙盒被發現於霍士道與佐頓道交界處,全部炸彈均被陸軍軍火專家將其炸毀。」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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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 * | 港府判「香港夜報」胡棣周等五人入獄三年。 |
* | 「各界鬥委會」宣告港府對新午報判決無效。 | |
* | 東頭村千人示威,一警車被炸毀,衝突中機器工人何瑞祺被警察開槍射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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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胡棣周、翟暖暉、李少雄被判囚三年。據翌日《明報》稱,「左派《新午報》的負責人胡棣周,承印商『南昌印務公司』經理翟暖暉,股東李少雄,昨晨在中央裁判署賴特法官庭被裁定罪名成立,每人入獄三年,另《新午報》及『南昌印務公司』的吿票各六張,每張罰款二千元,即各罰一萬二千元。另判令《新午報》停刊半年。」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30日
8月29日晚,東頭村發生騷動。據翌日《明報》引述港府新聞處公佈稱:「昨晚八時,約有一千人在九龍東頭村進行騷動性示威。該群示威者分為兩批,一批人數有二百餘人,另一批則有六百至八百人。他們沿途高呼口號,塗寫標語,引致秩序大亂,路人爭相走避,商店紛紛閉門。」「警方據報後,一隊防暴隊立即開赴現場,但沿途被暴徒襲擊,並被暴徒擲一枚土製炸彈,幸未有命中,無人受傷。」 公佈續稱,「警方抵達現場時,復被暴徒投擲一火把,警方被迫施放一發老虎槍,當場擊斃一名男子,與此同時警方施放兩枚催淚彈將人群驅散。晚上九時卅分當警方掃蕩現場時,發現一批可疑爆炸物品,軍火專家被召到現場將之移去。」「警方在現場拘獲三名可疑人物。」公佈最後稱,「直至昨晚十時四十分,東頭村方面之情況已恢復寧靜,在現場所發現之六個可疑爆炸物品,經陸軍軍火專家檢驗後,其中只有兩個為真彈。」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30日
8月29日晚上八時,東頭村有千人示威遊行,一隊防暴隊前往鎮壓,捱了一枚土彈,但未命中警車;與此同時,另一隊警車在馳援時半路也捱了一彈,均無人受傷。但是,現場留下「真真假假」達六個之多。此一役,有一名群眾被警察擊斃。死者何瑞祺,21歲,機器工人,他是後腦中彈,當場斃命。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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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 * | 「各界鬥委會」號召以暴易暴,為烈土報仇。 |
* | 中國外交部抗議英國指使警察毆打華駐英外交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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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針對英國的行為,中國宣佈對英駐華外交人員採取限制性措施。據合眾社東京30日電稱,「中共於本日對英國駐北京使館人員採取了二項措施,停止英國外交人員的出境簽證,並把英外交人員的活動範圍限制於它的使館和住宅內。東京引述北京電台廣播謂,中共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於本日清晨三時在外交部召見英國代辦霍普森,提出一份『最緊急,最嚴重,最強烈』的抗議,他説,中共對英國外交官員採取的兩項限制措施是對英國限制倫敦中共人員的一個報復,羅氏然後宣佈,一、中共政府現在已決定從今日起英國代辦處所有官員在無中共外交部的允准下,不准離境,所有已發出的出境簽證宣佈作廢。二、英國代辦處所有人員的活動範圍僅限於代辦處及他們的寓所內,任何超過上述範圍的活動,必須提前四十八小時進行申請,這一措施實際上等於把英外交官員,實行軟禁。中共抗議中指出,中英之間的外交關係由於香港左派發生暴亂已開始惡化。而這次發生於倫敦的事件,已係惡化程度進一步嚴重,羅氏問:究竟英國政府要把中英之間的外交關係導向那一方面。抗議譴責英國政府對倫敦中共代辦處所犯下的一系列『暴行』, 並要求英國政府迅速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香港《明報》 1967年8月31日
8月30日晚上,深水埗長沙灣道有集會,警察到場彈壓時,在八仙茶樓門外擊倒一名九巴罷工工友名叫章集。當時警察向他連開四槍,頭兩槍打空,第三槍擊中他的腳部倒地,那個警察追上來近距離向他開第四槍,但是被他躍起閃開。章集當時傷勢很輕,神色自若。可是被拘進警署後,過了兩天竟被活活打死。在死因研究庭上,伊利莎伯的當值醫生説,當晚他檢查時,章集神智清醒,左腿有直徑半寸的傷口,耳、頸、胸、背則淤腫。法醫官王陽坤作供説,章集身上傷痕纍纍,可能是警棍毆打做成,他的死亡與左腿槍傷無關。但是死因庭仍判為「死於自然」。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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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 | * | 「各界鬥委會」發表聲明,稱堅決採取有效手段,自衛反擊,以暴抗暴,狠狠懲罰港英和助英為惡的民族敗類。 |
* | 文匯報社論:為烈士報仇 向港英討還血債。 | |
* | 愉園足球隊不滿李福樹把持足總,宣佈暫不參加球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