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 | * | 警方在香島中學校門外,攔截放學的師生,並拘捕五十三位師生,事後加以檢控。 |
* | 監獄署長那文親自到赤柱監獄策劃和指揮,並調入防暴隊、警察學堂學警四百人,對要求改善伙食、增派一張毛毯及一件衛生衣的抗暴戰友,進行血腥鎮壓;防暴隊在長廊列隊兩行,使用警棍、卡賓槍、籐牌作武器,夾擊手無寸鐵的戰友,打至警棍都斷截,血染長廊,百多人受傷,多人重傷入院。 | |
* | 荔枝角女監集體拒絕勞役。 | |
* | 逾百輛單車插上「愛祖國用國貨」紅旗,穿街過市宣傳。五千商號參加「祖國食品介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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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11月1日
赤柱監獄大血案
血案發生於十一月一日的下午,是港英有計劃、有預謀製造的。在血案發生前的十月廿三日,港英卽在第一、四、五 倉張貼一張「通告」。該「通吿」除重申十三條監臭條例外,更新訂 立了五項禁令: 一,不准拒絕服勞役;二,不准絕食抗議;三,不准喊口 號;四,不准示威;五,不准貼標語。這項「通吿」是 港英部署血腥鎮壓的前奏。「通吿」貼出後,監獄頭子連續開了幾次黒會,進一步部署鎮壓行動,到十一月一 日上 午,監獄已顯示不尋常的氣氛。一些獄警透露風聲說:「今日有傑嘢呀,今晩不能依時下班了!」有一獄警對獄中一些黑手說: 「今天會有事,如果看見響鐘,亮紅燈,切不可亂走,要踎低。」一些老「監躉」還收到獄警發給他們的防催淚彈的白紗布,同時又敎他們怎様做。這一切充分説明一些獄警已經事先知道這血腥 行動了。 大血案發生當天,那文以「巡視」爲藉口,跑到赤柱監獄裡親自 部署這場血腥 大鎮壓。那文在二時左右抵達監獄,和「監頭」等密斟一番後便到各工 場「巡 察」,當他巡到第一 倉的第一車衣工 場時,第一工 埸 戰友深知敵人來者不善,戰友們一定要利用這機會爭取合理的待遇。當時,戰友們上身繫著白布黑字寫著「反迫害,反飢餓」的 標 語,向那文遞一份意見書,提出三項合理耍求: (一 )增加飯量;(二)發毛氈一張;(三)發衛生衣一件。這三項要求是很合理的,也是極容易做到的,但這個法西斯監獄頭子對我戦友抱著極度仇恨,把自己不斷吹噓的所謂「人道」、「民主」濫調拋到九霄雲外,竟然不顧而去。 接著他轉到第二、三、四織籮工埸「視察」,服勞役的戰友同 様向那文捉出上述的三項要求,但 他頑固到底,拒絕這 些 合理要求。 那文巡完各工 埸後,便溜入「買辦房」內,和各監獄頭目 商討執行這場早已定下來的血腥鎮壓計劃。 敵人決定選擇第一倉的第一工埸下毒手。下午三時,從工埸出來準備返回第一倉的同胞發現工 場樓下密佈數十名頭戴鋼盔、手持藤牌、長警棍的監獄「防暴隊」,工場出口處到第一倉入口 處的通道上(這段路約四十碼),全副武裝的「防暴隊」分爲兩列,夾道佈防,同時,那文更在場親自指揮,「監頭」伊穀 (掉號臭鯇魚)、副「監頭」霍士、「三首」歐文、湯臣,以及大大小小的較低級頭目紛紛出動,在場指揮。甚至監獄醫院「院長」白文也在場,鎭壓開始不久 ,獄警學堂總監「金絲貓」也率領三隊「學警」參加鎭壓,這一切充分證明這是一場有計劃、而預謀的血腥大鎮壓。 用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第一號工 場戰友們,身陷敵陣,表現得一派英雄氣槪,挺胸健步,拾級而下,鷹犬要除下他們身上標語,他們嚴詞拒絕,並高唱革命歌曲,「防暴隊」衝前動手毆打,落到樓下的十多位戰友大喝一聲:「你敢打人!」鷹犬在戰友的憤怒吼聲下畏縮起來了。但就在這時候,法西斯頭子那文把手一揮,野獸們便撲向這十餘位同胞身上,一場空前殘忍的大血案便開始了。當時直接參加鎮壓的是「3首」湯臣,這個喪心病狂的野獸 (他管理芝麻灣監獄時曾殺害了多名被囚的中國同胞) 極爲兇殘,揮著長警棍見人就打,打到警棍折斷,軍裝濺滿我同胞的鮮血。在他指揮下,大群野獸揮動警棍,向戰友的頭部、身上狂毆猛插,用硬皮靴兜心兜腰猛踢,有十餘同胞當場被打跌倒在地,野獸更用靴猛踏,有一戰友的頸骨被打斷…… 血腥暴行開始後,那文立卽抽調更多的「 防暴隊」到場,以便擴大鎮壓。一時警鐘、警笛大嗚,紅燈大亮,早已在外候命的兩隊「防暴隊」怱怱跑步衝入監獄,跟著便是由獄警學堂總監「金絲貓」率領的另一車「防暴隊」嘶叫着衝入,連同監獄「防暴隊」在內,總共達四百名,佩有催淚弾、木弾、卡賓槍等殺人武器,立卽向獄 中同 胞投擲催淚彈,一時毒氣瀰漫,對我手無寸鐵的受難同胞進行更殘忍的鎮壓。 這次初步的鎮壓歷時約半句鐘,有二、三十位同胞被打傷,整條通道染滿我同胞的血跡,港英爲了消滅罪證,在鎭壓的同時,派獄警用水洗刷,據說用去十多二十桶水才洗刷掉血跡。 大約三時四十分,那文指揮「防暴隊」強行驅趕戰友進入笫一倉,當戰友入倉時,站在入口 處的「防暴隊」進一個打一個,欠下更大的血債。但戰友堅強不屈,誓向港英討血債!耍那文交待到底打傷了多少戰友,重傷的多少,他們的下落怎様,如得不到滿意的答覆,拒絕回「房」。 到夜晩後,那文再次發動第三次鎭壓 。他派出大批鷹犬衝入第一號倉,施行毆打,這次,有更多人受傷…… 十一月二日第一倉和第四倉金部封倉,第五倉封三樓。三日又向第一倉同胞下毒手,把該倉的戰友無端端搬到第五倉,地下及二樓 (把原來住 在這兩處的普通「犯人」遷出),第一倉工友遷到第五倉經過第四倉門口時又被法西斯野獸毆打,有些戰友當場吐血。晩上,一些監獄「沙展」、「幫辦」等鷹犬竟然每批五名抽出房外毒打一番…… 香港《文匯報》1967年11月5日
11月1日下午六時,一批香島中學學生放學沿九龍仔出窩打老道,當他們行到沙福道軍營側遭到三名警察截停,説是要搜身。這幾位同學表明是香島學生,質問警察為甚麼要搜查他們。此時其他同學紛紛圍攏過來,你一言我一語地群起質詢,其中一個警察悄悄地走去打電話,留下兩個警察左支右絀。等到同學們轉出窩打老道,前面出現五、六部警車,一批警察欄截去路並把他們壓向牆邊,一名警官要抓人,同學們相互保護並且手扣着手,齊聲高唱語錄歌。軍車、警車陸續到來增援,一共抓了53人,其中一位是女老師。被捕的51位同學年齡分佈如下:16歲至19歲一男7人、女14人。13至15歲一男 13人、女16人。另有11歲女孩子1人。(欠缺一人的資料)他們被拘進警署,起初被控「非法集會」,後來改為「煽動性集會」。 一件如此簡單的案件竟然審訊了一個月,洋法官在判案時不可謂不狠: 一、在現場維護同學們的女老師判刑兩年,另罰款$1,000或加囚三個月。 二、21位16歲以上的同學全部被判刑,其中19人被判囚 一年,一位判囚18個月,另一位因在判囚後高呼抗議而加囚兩個月, 即入獄20個月。 三、15歲以下的同學,其中11位判入男童院兩週, 兩週後笞12籐。這件案件從頭到尾反映出英帝國主義者尋隙挑釁的報復心態。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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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 | * | 文匯報社論:「血洗監獄,罪無可恕」。 |
* | 血洗赤柱監獄之後,當局不讓家屬探監;家屬焦慮,在大門口按鈴拍門,當局出動防暴隊驅趕。 | |
* | 港府破壞「祖國食品介紹」,警方恐嚇宣傳國貨之商販。 | |
* | 抗議警方拘捕五十三位放學的師生,香島中學今停課一天。 | |
11月3日 | * | 寒流襲港,監獄當局仍讓囚犯著夏衣短褲。 |
* | 赤柱監獄仍拒絕抗暴難友家屬探監,二百家屬在大門口高呼口號及唱歌抗議。 | |
* | 福建中學抗議警方指使人在校外放置炸彈。 | |
11月4日 | * | 群眾為替赤柱監獄內的戰友報仇,在港九各區布炸彈陣。 |
* | 獄中戰友家屬開聲討大會,抗議港府血洗赤柱監獄。 | |
11月5日 | * | 文匯報詳細報導那文血洗赤柱監獄之情況。 |
* | 赤柱群眾為替獄中戰友報仇,在警崗附近大擺炸彈陣。 | |
* | 「各界鬥委會」怒斥港府殘暴,對獄中戰友施虐。密切注視赤柱血案的發展,決用各種辦法懲罰當局。 | |
* | 港九十餘區在街頭開大會,控訴港府對獄中難友施暴及遊行示威,並大擺炸彈陣。銅鑼灣炸死一英幫辦、灣仔區炸傷五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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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 1967年11月5日
11月5日,這次活動是抗議港英 11月1日在赤柱監獄製造大血案,獄中愛國同胞近百人被打受傷。11 月5日上午七時赤柱警署旁邊的小型足球場內出現一幅十多尺長的標語,
上面寫着:「強烈抗議港英新暴行,誓死為獄中被毆同胞報仇!」 橫額四周佈有由六個炸彈組成的炸彈陣。接着市區許多地區都出現抗暴標語,這些標語當然均附有「真真假假」。
這一天是四面開花,從上午十時起,許多地區都有街頭集會和示威遊行。在銅鑼灣,一名英籍警官魯莽地移動一個旅行袋,觸發了炸彈爆炸,此人當場喪命還連累到途人受傷。
《香港左派鬥爭史》 周奕著 P.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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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 * | 「各界鬥委會」發言人要求港府立即安排記者,到赤柱監獄採訪真相。 |
* | 文匯報社論:「要港英公佈血洗監獄真相」。 | |
* | 各界紛紛集會,譴責港府在監獄施暴。 | |
11月7日 | * | 斥港府製造監獄血案,「工人鬥委會」號令工人整軍待令,準備作更猛烈反擊。 |
* | 群眾連施「飛彈」,炸深水埗警署;一拔槍指嚇群眾作威作福的警員,「飛彈」落在身前,即應聲倒地。 | |
11月8日 | * | 一輛衝鋒車在旺角發現路上有一可疑物品,警員下車不問情由,拘捕兩名圍觀群眾,其他群眾不值所為,出言指責,警員公然開槍,隨有一炸彈飛落在警員叢中,炸傷八警。 |
* | 「學生鬥委會」發表抗暴綱領。 | |
* | 港府限令灣仔大部分商店食肆,只能營業至晚上十時。 | |
11月9日 | * | 入夜灣仔仿如死市,中華總商會斥港府迫害商人。 |
11月10日 | * | 六大工會千人集會,慰問失業工人。 |
* | 警方又再搜北角僑冠大廈,搜學友社及華豐宿舍,並對社友及職工毒打。 | |
* | 九龍城群眾示威。 | |
11月11日 | * | 群眾再度出擊,港九各區或示威或撤傳單或布炸彈陣。 |
* | 港府自承九月份赤字逾二千萬。 | |
11月12日 | * | 三千學生集會聲討港府暴行。 |
* | 八百名被捕家屬開控訴會。 | |
11月13日 | * | 「小販鬥委員」發表抗暴綱領。 |
* | 警察攔截國貨貨車,毒打司機。 | |
* | 要求港府釋放崇真書院四名被捕學生,西貢學生宣佈明日停課一天。 | |
11月14日 | * | 中環群眾連投七枚炸彈,轟海傍警署。 |
* | 軍警搜新界十條村,擄走九人。 | |
11月15日 | * | 港府綁架新聯影業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廖一原及鳳凰影業公司任意之導演。 |
* | 假炸彈先引敵,待警員要上車時,真炸彈突然飛至,炸傷多名警員。 | |
* | 監獄署長那文恐血洗赤柱監獄真相暴露,拒絕與記者見面。 | |
11月16日 | * | 十一間工會集會責港府製造失業,指出只有抗暴勝利,才能解決工人的一切困難。 |
* | 北九龍裁判署秘密審訊,不准家人親人旁聽。 | |
* | 庇理羅士女校十四位被捕女學生,在庭上舌戰「證人」及校長,並拒絕簽保,法官高呼未見過這等女學生,悍然將學生拖出庭外,進行缺席審訊。 | |
11月17日 | * | 錦田英軍雷達房被炸。 |
* | 警方搜新界橫台山村,綁走兩父老。 | |
* | 元朗十八鄉成立反英突擊隊。 | |
11月18日 | * | 北角人民入境事務處門口出現炸彈,威力極大。 |
* | 荃灣小販反迫害,誓不「派片」、不交罰款。 | |
* | 因抗暴鬥爭,九成建築工人失業。 | |
11月19日 | * | 英國經濟持續不景,英鎊貶值。受其影響,港府首次宣佈港幣貶值百分之十四點三。 |
* | 官津補私學生千人旺角大示威。 | |
* | 警方搜華南電影工作者聯合會,竟開三槍,並擄走二十多人。 | |
11月20日 | * | 港府強令西貢育賢中學教師不准回校上課,學生被迫輟學。 |
* | 以兌換美元計,港幣實則貶值百分之十七。 | |
* | 香島中學師生放學,集體被捕及被控告一案,連日審訊,法官及證人被駁至啞口難答,法官惱羞成怒,不准師生們自辯。師生們憤然表示不准自辯便不再上法庭。法官悍然即判「罪名成立」。 | |
11月21日 | * | 中國調整外匯牌價,一百港元兌三十六元六角人民幣。 |
* | 法官范里士在審訊兩位中華中學學生時,竟然說「香港不是屬於中國的」。 | |
11月22日 | * | 「廣東省支港委員會」主任陳郁省長邀在穗之港九職工及工商界人士座談,會上稱廣東省誓作港九同胞堅強後盾,堅定不移地把反英抗暴鬥爭進行到底。 |
* | 抗議法庭無理判五十二位放學師生,香島中學罷課一天。 | |
* | 沙頭角群眾以「飛彈」炸軍營。 | |
11月23日 | * | 港府早上宣佈港幣改為貶值百分之四點三,晚上又改為眨百分之五點七,被斥荒謬。 |
* | 港幣貶值,引致股票市場大量拋售。 | |
* | 法庭首次對三位抗暴鬥士判無期徒刑。 | |
* | 文匯報以兩版多的版面刊登「毛主席關於學生運動的語錄」。 | |
11月24日 | * | 港幣貶值朝令夕改,西報斥港府愚蠢。 |
* | 港幣貶值,引致百物騰貴,各界集會怒斥港府。 | |
11月25日 | * | 反對港府跟隨英國,而將港幣貶值,中環千人大示威。 |
* | 中央警署被兩枚炸彈投入,圍墻被炸裂。 | |
* | 新界第四十八旅兵營,被投炸彈。 | |
* | 「港九人民游擊隊」甫成立,即炸毀一艘天星小輪。 | |
11月26日 | * | 西貢群眾兩度以炸彈迎擊警車,結果車毀人傷。 |
* | 「新界學生鬥委會」讚揚西貢學生比較善於捕捉戰機,號召新界各區學生行動起來。 | |
11月27日 | * | 中華總商會開座談會,稱抗暴力量大,迫使港府將港幣化大眨為小貶。要求港府減稅,補償因貶值引起之損失。 |
* | 西貢群眾在坑口村巧布炸彈陣,困擾防暴隊,軍火專家迫得乘直升機到場引爆。 | |
* | 啟德機場發現七枚炸彈,結果炸毀四座電話亭。 | |
11月28日 | * | 「各界鬥委會」號召各界同胞更狠打擊敵人,稱港府將港幣貶值的罪行必須清算。 |
* | 港府強行下令封閉中華中學,並出動大批軍警搜查漢華、香島、福建三中學及勞校,擄走近百教職員工。 | |
* | 讀者揭發警方便衣在筲箕灣山頭布地雷,意圖「插贓嫁禍」。 | |
* | 中國調整外匯牌價,一百元港幣兌四十元二角人民幣。 | |
11月29日 | * | 新華社廣州電訊稱中國外交部向英國政府提出抗議後,港府派代表與深圳邊防開會談判,最後港府全部接受外交部所提條件,並且付之實行,立即拆除文錦渡橋頭路障及鐵絲網,保證中國副食品運港道路暢通等等。 |
* | 港府全面對左派學校動手,教育界紛紛開會斥責。 | |
11月30日 | * | 中華中學書告全港同胞,誓要繼續辦校,而且要辦得更好。 |